【毒花生事件报案人被行拘9日】3月8日,四川自贡男子江某向当地警方报案称:客户邱某的三轮车电瓶被盗,连同被盗的还有放在坐垫下用于毒鼠的两小包(每包半斤左右)浸泡过老鼠药的有壳花生。随后报道称“‘毒花生’系报案人谎报’”,一时间引发网络热议。
3月10日下午,自贡市公安局沿滩分局相关负责人详细还原了“毒花生”事件的始末。
自贡市公安局沿滩分局刑警大队卫坪中队副中队长林宇恒介绍,3月8日上午 9时许,卫坪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转警称“辖区群众江某报警说,停放在沿滩新城华煜 小时代住宅小区露天停车位的一辆电动三轮车的电瓶和两包浸泡过老鼠药的花生被盗”。当即,派出所民警前往处置。
“人命关天的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沿滩公安分局副局长查克全告诉记者,之所以发布紧急提示,就是希望发动社会各界的力量传播该信息,提醒大家切勿误食不明来源的花生,同时也是提醒嫌疑人别误食并正告其主动投案自首。
为防止“毒花生”被群众误食,沿滩警方于3月8日上午成立专案组,抽调40余精干警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副局长查克全介绍,40余警力从走访摸排、查看沿途监控、筛查重点人员等几方面入手开展工作,仅查看监控,就查看了40余点位、200多组监控,时长达12小时。
与此同时,民警又对报案人和车主进行了多次询问,预防二人说谎。林宇恒讲述,报案人江某最先声称有毒花生,车主邱某表示“确实有”。
当天下午,专案组民警基本锁定张某为电瓶盗窃行为人,并寻找张某行踪,当晚11时许,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交代了盗窃江某车行门前电动车电瓶的犯罪事实,但并没有“毒花生”,与江某、邱某最后交代的情况相互印证,表明确无“毒花生”。
当晚,张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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