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5年刺伤2人砸伤1人 事情起因究竟如何?干部是否获刑?

2021-03-15 11:39:55 作者: 干部5年刺伤

  #干部5年刺伤2人砸伤1人#据媒体报道,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中披露,曾任陕西周至县XX镇XX委副书记的李作栋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

  据刑事判决书介绍,李作栋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0年8月18日被周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7日被依法逮捕。

  2012年8月17日12时,李作栋同行四人因因向对方索要债务,便与赶来的三人发生厮打,厮打过程中李作栋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张某某、张某甲两人刺伤,随后李作栋等人逃离现场。

  2017年7月3日20时,被告人李作栋因听说王某某对外人讲是其弟李召会砸了核桃园路障的锁子,就砸锁子一事找王某某理论,因双方言语不和,李作栋随手拿起地上的板凳将王某某头部砸伤。

  据悉,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李作栋归案后,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张某某、张某甲经济损失20万元,赔偿被害人王某某经济损失3万元,并分别取得了三名被害人的谅解。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作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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