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药业因垄断被罚7.6亿#4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垄断协议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共计罚没7.64亿元人民币。
扬子江药业因垄断被罚7.6亿
据了解,扬子江药业的体量规模在国内堪比“巨无霸”式的存在。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发布的“2019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显示,扬子江药业位列当年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首,并且已是连续6年排名第一。
据处罚决定书,自2015年至2019年,扬子江药业与交易相对人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下发调价函、口头通知等方式达成固定和限定价格的垄断协议。所涉及药品种类达300余种,其根据每种药品的销售渠道差异、利润率差异、市场需求差异等,相应调整重点管控药品种类和范围,集中管控重点药品转售价格。其中重点固定和限定价格的药品种类为:蓝芩口服液、百乐眠胶囊、黄芪精、依帕司他片、苏黄止咳胶囊等。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扬子江药业在药品销售各环节针对交易相对人均设置了不实施固定和限定价格政策的各类惩罚措施,如扣发奖金、停止报销费用、断货等。同时有证据可以表明扬子江药业曾对某些不遵守固定和限定价格要求的经销商实施惩罚措施,如口头警告和威胁,甚至停止供货等。
行政处罚书在处罚理由一项中还透露:扬子江药业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长,覆盖面较广;在调查初期不配合、拖延检查进展,不过调查后期积极配合调查、推动案件调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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