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不得因用户不提供个人信息拒绝服务规定全文一览

2021-04-29 13:41:45 作者: APP不得因

  新浪科技讯 4月29日上午消息,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印发的《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将于5月1日施行。规定明确,App不得因为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

  #APP不得因用户不提供个人信息拒绝服务#话题登上微博热搜。

  对此,网友表示:“现在的App你要想有点隐私那就是用不了。”

  政策详情:

  《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

  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个人信息行为,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移动智能终端上运行的App存在收集用户个人信息行为的,应当遵守本规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App包括移动智能终端预置、下载安装的应用软件,基于应用软件开放平台接口开发的、用户无需安装即可使用的小程序。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必要个人信息,是指保障App基本功能服务正常运行所必需的个人信息,缺少该信息App即无法实现基本功能服务。具体是指消费侧用户个人信息,不包括服务供给侧用户个人信息。

  第四条 App不得因为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

  第五条 常见类型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

  (一)地图导航类,基本功能服务为“定位和导航”,必要个人信息为:位置信息、出发地、到达地。

  (二)网络约车类,基本功能服务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必要个人信息包括:

  1.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

  2.乘车人出发地、到达地、位置信息、行踪轨迹;

  3.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渠道等支付信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

  (三)即时通信类,基本功能服务为“提供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网络即时通信服务”,必要个人信息包括:

  1.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

  2.账号信息:账号、即时通信联系人账号列表。

  (四)网络社区类,基本功能服务为“博客、论坛、社区等话题讨论、信息分享和关注互动”,必要个人信息为: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

  (五)网络支付类,基本功能服务为“网络支付、提现、转账等功能”,必要个人信息包括:

  1.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

  2.注册用户姓名、证件类型和号码、证件有效期限、银行卡号码。

  (六)网上购物类,基本功能服务为“购买商品”,必要个人信息包括:

  1.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

  2.收货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3.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渠道等支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