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发布2021浙江省“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共招980人

2021-05-15 17:26:48 作者: 浙大发布20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6月11日以后。

  

  5.面试时间:2021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后续通知为准。

  

  六、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必须位于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成绩的前8%(含)以上。

  

  2.分专业按考生综合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750×100)×85%(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满分100分)×10%(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5%。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如下: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技术等10门科目,各科成绩按A=10分、B=9分、C=8分、D=6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

  

  3.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再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考投档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于7月7日前完成录取,按教育部要求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被我校“三位一体”招生正式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浙江省后续各批次高考录取。

  

  七、其他

  

  1.浙江大学2021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均报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

  

  3.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4.按“三位一体”专业录取的考生,学生进校后前半年不再参加主修专业确认。半年以后如申请转专业,高考投档成绩必须高于转入专业在浙江省普通批次的投档分,且选考科目符合转入专业要求,具体转专业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中外办学专业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不能互转专业。

  

  5.按“三位一体”专业录取的考生,若被选拔进入竺可桢学院学习,享受竺可桢学院相关培养平台政策。

  

  6.考生申请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选拔,即视为对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各项相关规则的认可。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申请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7.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8.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招办),0571-87572000(海宁国际校区)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电子邮箱:jjjc@zju.edu.cn

  

  招生办电子邮箱:zsc@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网址:http://www.intl.zju.edu.cn/zh-hans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15日

来源: 浙江日报客户端    | 作者:辛闻    | 责编:李昂子    审核:张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