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诈骗典型案例系列一:警惕虚假“养老服务”陷阱

2022-08-16 15:03:43 作者: 养老诈骗典型

  像张大爷这样遭遇的老年人还有200余人,在办理该养老院的预存卡(会员卡)后,养老院承诺的养老补贴迟迟没有着落,三年后退还本金的承诺也没有兑现。该养老院通过办理预存卡(会员卡)共计吸收资金1500余万元,未兑付资金1300余万元。

  2021年10月15日,中原区检察院以该养老院实际控制人刘某某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11月29日,中原区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刘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至二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的罚金。

  案例五:一公司假称“居家养老”非法集资3000多万元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数起诱骗老年人签订《居家服务合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2014年8月至2018年5月,青岛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以打造“领先的居家服务管家”为名义,通过媒体发布广告、发放传单、现场授课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某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该公司多次组织老年人联欢、旅游(自费)、参观养老院等活动,并对外宣称公司有上万名员工且已为120多万名老年人提供了养老服务。

  在取得老年人信任后,该公司开始向老年人介绍其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声称其以“富足、健康、快乐”为目标,将部分养老服务需求统一委托给服务管理平台。待产生服务需要时,该公司将携手27大服务平台提供丰富多样的商品或服务。该公司凭借此手段,向社会公众尤其是老年投资者非法集资,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3000多万元。

  市南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业务员等数十名被告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均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如何避免落入虚假养老服务“陷阱”?

  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机构时,应当注意甄别养老机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必要时可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求证、确认。

  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前要与家人商量或者向专业人士咨询,牢记“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参加所谓的公司提供的讲座、免费旅游、免费茶话会等活动,不要被不法分子嘘寒问暖、上门服务的虚假伪善“亲情关怀”所迷惑,把自己辛苦积攒的“养老钱”送到犯罪分子手中。

  延伸阅读

  今年4月,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在全国正式启动。专项行动办公室由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成立,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等12国家部委参与共同推进。

  为研究解决养老服务领域涉诈整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7月12日,全国专项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第四次部门会商会在民政部召开。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专项办主任陈一新强调,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党中央作出的专项部署,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是民政部门肩负的重要职责。要全面深入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整治,坚决依法打击整治以“养老服务”为名诈骗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决不让养老机构成为“诈骗基地”,决不让“黑机构”祸害老年人。

  7月29日,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第2次推进会召开,全国专项办表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专项办12337平台已收到并转办养老诈骗举报线索57138条;公安机关共破获涉养老诈骗案件1.15万起,打掉养老诈骗团伙158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4万人,抓获逃犯848人,追赃挽损118亿元;各地各成员单位共排查出养老诈骗问题隐患12060个,已整治930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