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的杭州,治安也不好,比如,在江干区秋涛路夜市,就有人骑摩托车抢夺女性脖子上的金项链。 作为时代的经历者以及对劳荣枝20年悔过的肯定,笔者相信劳荣枝参与法子英的绑架杀人案,被胁迫的可能性是比较充分的。鉴于20年,劳荣枝东躲西藏,生不如死,也受到了法律的惩戒。为此,笔者认为,劳荣枝判处10年、20年较为合适。如果劳荣枝对他人构成危险,那么是可以判处死刑的。当前,我们国家劳动力不足,人口锐减,劳荣枝在监狱继续改造,也算是将功补过,在监狱改造也不会给国家带去负担。对法律敬畏的人,我觉得是可以争取和教化的,劳荣枝不判处死刑能体现法制和文明进步。
谁能证明劳荣枝是主犯,没有受到胁迫呢?既然没有,那么就不能判处死刑。还有劳荣枝20年没有犯罪,说明其受到法律约束,对法律有敬畏,即便是整容也不能说她在逃避处罚,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哪个女人谁没有整容过?劳荣枝,没有继续犯罪,就是法律威严的维护者。劳荣枝提到自己被胁迫,作为受害者,他应该得到宽容。对劳荣枝的宽容处理,并没有削弱法律的神圣,判10年和20年,她也得到了应有的处罚。 劳荣枝究竟是判死刑,还是10年或者20年,我们都应该支持判决结果,相信法律的公平正义。
警方难点:让劳承认法子英的供述,由于杀人现场只有法子英的指纹,如何证明法子英杀熊妻和女儿时候劳在场。 至于梁某和刘某的死亡,仅有证人证言证明案发当日在梁的住处看见过劳,之后的杀人现场也仅遗留下了法子英的指纹,劳是否参与了这次杀人也需要在后续审问中得知。 哈佛大学教授德肖微茨曾说:一个国家是否有真正的自由,试金石之一就是它对那些有罪之人,为世人不耻之徒辩护的人的态度。
希望劳的案件审判是坚持疑罪从无的产物。疑罪从无的本质就是,司法机关在侦查起诉阶段必须有能力发现案件事实,让犯罪嫌疑人难逃法网,同时要求检察和审判机关本着法治的精神精准地断案。 天网恢恢,可编织这天网可以说是任务艰巨。疑罪从无不仅是司法理念,更要求与侦查手段,刑侦能力,信息设备等相匹配,简单说司法一定程度上反应了社会容忍犯罪和司法正义之间的博弈,司法能力越弱,就越容易忽略个案正义。疑罪从无是一种妥协和无奈,随着时代的进步,司法、刑侦能力的加强,疑罪从无最后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