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平县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及现场资格复审的通告
黄平县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分、笔试成绩存疑调查工作已结束。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认定11名考生存在考试作弊行为。现已对作弊考生成绩作无效处理,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对违纪违规考生作出处理。
根据《黄平县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现将笔试成绩最终排名、入闱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8月27日至8月28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二、现场资格复审递补时间
2022年8月29日(上午9:00—下午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黄平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二楼A208会议室
四、递补考生资格复审地点
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113办公室
五、资格复审对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进入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2.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3.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六、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考生按《黄平县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要求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需学位的还需提供同等学位证书)原件(2022年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上备案注册的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无二维验证码无效);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无二维验证码无效)。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5.“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如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应当注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名称、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服务期已满的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22年7月11日前服务期满一届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及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定向招聘村“两委”干部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1)截止2022年7月11日及以前必须任职满一届(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任职未满一届的,需连续任职满3年)及仍在岗证明;(2)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考生需提供由乡(镇)党委下达的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担任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的考生还需提供由县民政部门颁发的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
7.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岗位须提供退伍证(或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定向招聘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原易地扶贫搬迁户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由黄平县乡村振兴局出具的原黄平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或黄平县移民局出具的易地移民扶贫搬迁户证明。
9.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需提供为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
10.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源证明原件1份。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1.“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黄平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12.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持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1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仅等待证书发放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