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新发展阶段浙江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方案》进一步支持浙江嘉善高质量发展,形成全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典范。
嘉善县作为全国唯一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自2013年2月《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印发实施以来,积极推进示范点建设,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本次《方案》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具体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嘉善将继续着力建设科创产业联动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生态优势转化、高水平开放合作、社会共治共享先行区。
计划到2025年,嘉善经济发展质效跃上新水平,城乡融合发展增创新优势,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新提升,开放发展取得新突破,人民生活品质迈上新台阶,在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进程中走在前列。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 经费支出占比达到4%,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缩小到1.55左右,中等收入群体比例达到82%。
到2035年,实现经济更加发达、社会更加文明、文化更加繁荣、生态更加优美、生活普遍富裕,推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成为县域高质量发展典范。
据悉,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分为第一阶段(2013—2015年)和第二阶段(2016—2020年)。2015年,嘉善示范点第一阶段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并于2016年通过了国家第三方中期评估。2017年4月,国家发改委印发《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发展改革方案》,明确要求把嘉善建设成为全面小康标杆县和县域践行新发展理念的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