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澎湃新闻从业内人士处获悉,银保监会近日向各银保监局、保险业协会、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等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旨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营销体制不断健全完善,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和保险行业发展规律和发展要求。
《征求意见稿》提出,计划用三至五年的时间,推动个人营销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销售人员合规意识、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逐步提高,销售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人身保险市场竞争更加健康有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征求意见稿》指出,要优化个人代理人制度设计。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逐步优化个人代理人各项体制机制,推动销售利益向直接销售人员倾斜,建立引导个人代理人长期服务的组织架构和晋升制度。对于现有个人代理人队伍,加强规范管理,加快专业化转型,积极推动向服务更佳、绩效更好、品质更优发展。
同时,要规范创新销售人员管理体制。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鼓励公司创新销售人员管理体制,探索公司现有劳动合同员工、劳务合同员工在取得相应销售资质后,销售本公司保险产品;探索推动保险公司与符合规定的个人代理人签订劳动、劳务合同。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要有序发展独立个人代理人。以规范发展和鼓励创新并重,鼓励公司有序发展独立个人代理人,研究开发符合独立个人代理人特点的保险产品,完善独立个人代理人的甄选流程、资质授权、日常管理和信息维护,加强成本和风险管控,不断优化提升独立个人代理人的业务品质和服务质量。
在销售人员管理方面,要持续完善销售人员招募培训、销售授权、考核评价、激励约束制度体系,实现对销售人员的全方位、全流程管理。各公司对其销售人员的保险业务活动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应当逐步健全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对于各类销售人员,公司应当加强统筹,在准入退出、销售规范等方面保持管理水平相一致。
《征求意见稿》还对加强费用支出管控和优化佣金激励分配机制提出要求。其中提出,公司应当不断优化销售费用支出,保证成本费用区间合理可控;结合自身盈利能力和发展水平,合理制定费用预算,加强总体费用支出管控,实现销售激励的长期可持续性;在产品设计阶段,充分考虑各类销售费用,科学厘定预定附加费用率,在实际执行中强化预算管控,切实防范营销费用竞争导致的经营风险。
在佣金激励分配机制上,公司应当合理设置佣金发放比例,突出长期价值导向,建立以业务品质、服务质量为导向的佣金发放机制和奖惩机制。切实保障个人代理人合法权益,探索佣金发放长期化,引导个人代理人长期留存。对于各类销售人员,公司应当建立公平合理的佣金薪酬激励机制。
《征求意见稿》显示,要建设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体系,加强销售人员诚信管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建立行业统一的销售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和职业培训标准、考核评价规范以及保险销售授权规则。各公司应当积极支持并做好具体实施工作,有序实现销售人员资质分级、产品分类、差异授权,不断推动销售人员队伍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
在完善个人代理人社会保障体制方面,要建立个人代理人长期利益引导机制,改善个人代理人的薪酬收入和福利保障水平,提升个人代理人的行业认同度与职业归属感。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为个人代理人缴纳社保、办理居住证等提供必要的支持。
《征求意见稿》明确,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市场主体对个人代理营销制度进行创新,营造鼓励创新发展的良好监管环境。坚持统一、共享、共建、开放的原则,完善代理人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人员统一、监管及时的全流程监管。
此外,要强化监管约束,区分销售人员的个人责任和保险机构的管理责任,统筹做好尽职免责和失职双罚。完善销售人员从业准入制度,强化销售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监管问责,对于监管缺位、监管不力或违规执法等,依法依规进行监管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