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在最高法庭审中,拉菲庄园、华夏公司及金色希望公司均上诉称,判赔金额过高,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拉菲全部请求。
庭审持续到中午,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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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菲庄园”商标存废拉锯战
江苏高院一审判决书显示,“拉菲庄园”商标自注册起就备受争议,在经过商标局、法院的多轮拉锯之后,最终撤销了该商标,并引发了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索赔1亿的商标侵权维权。
2007年11月,金色希望公司申请的“拉菲庄园”商标获得注册。
2011年8月24日,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向商评委请求撤销“拉菲庄园”商标。
2013年9月2日,商评委裁定撤销,理由:经多年宣传,“LAFITE”与拉菲已形成对应关系,拉菲是其音译。作为葡萄酒同行业竞争者,金色希望公司应合理避让,却仍在葡萄酒等类似商品上注册了与“LAFITE”商标对应的中文译法相近的“拉菲庄园”商标,其行为难谓正当。
2013年至2014年,金色希望公司不服,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该院维持了商评委裁定书。
2014年9月,金色希望公司上诉至北京高院。
2015年3月18日,北京高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及商评委裁定。理由:“拉菲庄园”与“LAFITE”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拉菲庄园”商标的注册未违反商标法的规定,考虑到“拉菲庄园”商标的注册和使用长达十年之久,已经形成稳定的市场秩序,从维护已经形成和稳定的市场秩序考虑,应予维持“拉菲庄园”商标的注册。
2015年4月22日,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维持“拉菲庄园”商标。
2015年至2016年,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16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北京高院判决,维持北京一中院判决。认定:我国相关公众通常以“拉菲”指代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的“LAFITE”商标,两者形成了稳定的对应关系。争议商标由中文文字“拉菲庄园”构成,“庄园”用在葡萄酒类别上显著性较弱,“拉菲”系争议商标的主要部分,“拉菲庄园”与“LAFITE”构成近似商标。
2017年5月,最高法公布2016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拉菲”与“拉菲庄园”商标行政案入选,其典型意义是,“本案涉及中英文商标的近似性判断及是否形成稳定的市场秩序等问题。”
2017年1月4日,江苏高院立案受理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诉南京拉菲酒庄等7被告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2021年6月30日,江苏高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拉菲酒庄等赔偿原告7919万元。
2022年11月3日,最高法二审开庭审理拉菲酒庄等公司上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