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3日召开的全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上获悉,日前,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到2025年,浙江将基本形成“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家门口幸福养老模式,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
近年来,我省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部署,扎实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总体呈现快速健康发展良好态势。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情况通报显示,浙江养老服务位列全国第4,全省养老服务工作连续三年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下一步,我省将做好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深化康养联合体建设、促进养老服务机构长效运行、大力培育养老服务队伍、强化智慧养老场景落地应用等六方面重点工作,加快打造“浙里康养”标志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