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业主反映物业贿赂交警后被拘”案不久前迎来宣判。长沙铁路运输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撤销当事公安分局对涉事业主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判令公安分局向业主赔偿4000余元。
2月2日,当事业主孙特颖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奔波几年终于等来公正的判决。但他心中还是有疑问,“我捡到的那张疑似物业行贿交警的单据到底是否真实?如果不是真实的,那又是谁捏造的?这个捏造者才是幕后真正的造谣者。”
业主反映“物业贿赂交警”后被拘
孙特颖是长沙市岳麓区阳光壹佰小区三期业主,也是该小区首届业委会的副主任。
2019年3月,孙特颖与邻居秦某在物业办公用房的垃圾堆中偶然发现两大袋纸质资料,包括盖有物业公司印章的利润表、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签名的情况说明,以及多个月份的会计报表。二人还发现,其中一份纸质资料涉及物业公司疑似动用地库维修基金,花2万元“请”交警到小区周边道路抄车牌的内容。
孙特颖捡到的证据资料(图片来源 上游新闻)
该份标题为“关于促进地库销售事宜”的行政工作呈报OA单原件显示,2018年7月25日,长沙项目物业龙某向公司提交申请:为了促进小区地库车位销售,现与区交警中队沟通对周边后湖路等道路进行停车管理(预计抄牌10次以上),发生费用2万元,此费用申请从地库维修基金内支出。
2019年6月,有业主在小区微信群发布交警部门在小区附近道路抄牌的视频,孙特颖便在微信群发布了之前意外捡到的OA单,并说“这2万块只是一次,后期是常态”。
6月26日,时任涉事物业公司总经理助理的陈某伟报警。27日晚间,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将孙特颖传唤至派出所。28日,岳麓分局以孙特颖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行政拘留10天。
该行政处罚决定提到,6月23日,孙特颖在未对相关情况核实,缺乏证据的情况下,利用加入的多个微信群发布“物业2万元重金聘请交警中队在小区周边抄牌”“这2万元只是一次,后期是常态”“给交警的沟通费”等未经核实的信息,并配以不相关的小视频,造成群内不明真相的群众大量点击、评论。经调查,孙特颖所说的“交警中队收受贿赂”内容不实。
法院两次撤销对业主的行政处罚
“背负着行政拘留处罚的名声,对我的生活和生意都有很大的影响。”2023年2月2日,孙特颖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因为对当地警方作出的处罚不服,他后来将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行政处罚。
孙特颖表示,他所发表的“物业2万元重金聘请交警中队在小区周边抄牌”等言论,是建立在相关事实依据的基础上,并不存在编造虚假信息的行为。发表这些言论,是作为公民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批评监督权,同时也是保障小区业主知情权的行为。
2020年4月,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岳公(麓)决字(2019)第1135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判令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公安分局重新对孙特颖涉嫌寻衅滋事作出处理。
此后,双方均不服上诉,被长沙中院驳回并维持原判。长沙中院称,关于孙特颖在涉案微信群发布的相关信息是否属实,根据本案证据无法确定,且对于未经核实在微信群发布信息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缺乏法律依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被诉行政处罚决定应予撤销。
2022年2月16日,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重新对孙特颖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孙某某因该行为已被行政拘留十日,根据《治安管理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折抵十日,现决定不再执行行政拘留。”
警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孙特颖就此处罚决定继续提出行政诉讼。2022年12月29日,长沙铁路运输法院作出判决。
判决书显示,2022年2月,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了《关于对岳麓大队四中队受贿舆情的核查情况报告》称,经调查询问,根据孙特颖所提供的材料等,该支队交警没有收受社区和物业公司2万元贿赂的行为。
针对孙特颖要求撤销寻衅滋事行政处罚的案件,法院认为,警方以孙特颖发布“物业2万元聘请交警中队在小区周边抄牌”等言论而对其行政处罚。但根据孙特颖本人提供的三份表格,相关信息相互吻合,涉案信息与孙特颖作为小区业主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他在小区群里发布的信息,不能直接定义为“无事生非、制造事端”。
法院还指出,庭审查明,长沙市公安局纪律检查委员会曾对孙特颖的实名举报进行了电话回复,称无法查清,“既然无法查清,那么警方认定孙特颖发布的信息不实、其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的证据明显不足。”
最终,长沙铁路运输法院作出判决,撤销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于2022年2月16日对孙特颖作出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判令岳麓分局向孙特颖支付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4000余元。
法院判决书(图片由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