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发展的国际走势

2023-02-16 07:31:34 作者: 公共教育服务

2.公共教育财政投入逐渐加大

为提高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品质,发达国家逐渐加大相关财政投入,构建相关所需投入保障机制。

第一,义务教育已成为各国不断加强投入保障的重点领域。美国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是州和地方的责任,其财政收入主要来自社区的不动产税,占投入总体的90%,联邦投入仅占10%左右,通常是以项目支持的名义对地方义务教育加以的支持与引导。州和地方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比例虽然也会有所波动,但相差甚微。近30年来,美国联邦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不断加大,联邦投资义务教育学校的经费比例由1989年的6.1%慢慢上升到了2009年的12.7%,相应地州和地方也在不断加大投入。即便是爆发金融危机的情况下,美国政府也没有缩减教育经费反而增加了投入,2010年教育经费预算为467亿美元,较2009年增长了13亿美元,对义务教育投入也相应增加。

第二,学前教育虽然属于非基本公共服务,但是许多国家也努力加大相关投入。各国学前教育成本分摊的方式和比重各不相同,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政府包揽,许多发达国家将部分学前教育纳入免费和普惠的公共服务范畴,基本与义务教育无异。例如,法国包办学前教育,其学前教育机构的所有权、管理权(包括从聘用教师到租用场地)以及财政来源都归属于中央政府,3~5岁学前教育完全免费,家长不仅不用承担学前教育成本还可以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和监督。二是多主体分摊,即学前教育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家庭共同承担。瑞典公共财政在学前教育中的成本分担比例为93%,家庭负担成本仅占7%左右,政府是学前教育成本的主要承担者。瑞典政府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方式提供财政支持,地方(市政府)负责办园,2014年,瑞典超过88%的幼儿园属于市政府所有,4~5岁的儿童有权享受免费学前教育,其4~5岁儿童毛入园率高达97%,1~3岁儿童的入园率也达到75%。三是优胜劣汰与弱势补偿并重,即对幼儿园的支持资助采取优者淘汰劣者的方式,对不同群体的资助则采取补贴弱势群体的原则。美国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可谓非常独特,虽然美国学前教育成本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家庭共同分担,且其0~3岁幼儿保教成本分担比例大致为2.5∶1.5∶6。美国将学前教育公共资金提供方与幼儿园机构所有权和管理权分开,尽管大部分办园资金由政府提供,但幼儿园却是私立的,家长通过政府颁发的教育券来选择幼儿园,幼儿园能否生存下来取决于能否招收到足够数量的儿童。并且,美国绝大多数州的公共学前教育资金只提供给低收入家庭的孩子,而中等和高收入家庭的孩子需要全额承担学前教育费用。这种梯度收费的成本分担方式充分体现了学前教育为非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特征。

第三,政府成为高中阶段教育经费的主要承担者。从世界范围来看,许多国家高中阶段的公立教育都是免费的。根据世界政策分析(World Policy Analysis)中心统计,截至2017年,对近200个国家高中收费情况进行统计发现,仅有少数国家高中阶段的公立教育收取学费。其中,在59个高收入国家中,仅有瑞士、韩国、新加坡和日本的高中阶段教育收取学费,仅占比6.78%。在100个中等收入国家中,仅有20个国家高中阶段教育收取学费,占20%;在33个低收入国家中,有17个国家的高中阶段教育收取学费,占51.52%。根据OECD调查显示,截至2015 年,各国高中阶段教育机构经费投入中政府投入占比最高的8个发达国家为芬兰、美国、法国、英国、日本、德国、澳大利亚、韩国。需要明确的是,高中阶段教育是否属于义务教育与是否免费不画等号,如芬兰的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无论公立私立皆免学费,学生仅需要支付包括教科书费、工作服费、其他材料费以及大学入学考试费等在内的少量费用,但其并不属于该国的义务教育。

第四,社区学校属于非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范畴,其主要投资方是各国政府,但是社会组织、家庭乃至个人也可以为其捐赠。例如,美国社区学校的投入来源便是混合型的,联邦政府、州政府、市/县政府和社会组织以及企业都是投入主体。联邦政府的经费往往具有竞争性,以发布项目的方式要求社区学校提交申请且质优者得。这一资助方式同样被州各种教育基金组织采纳。市/县和学区层面,则是既有竞争性的项目基金,又有固定的拨款。社会和个人层面则是各种捐赠占主导。日本的社区学校投入也分中央地方两级,2008年3月,日本文部科学省提出了“地方支援学校总部”事业计划,支持社区学校发展,并预投入50亿4000万日元来支持该计划的落实。截至2016年,日本共设立了4527所地方支援学校总部,惠及10029所学校。

3.公共教育发展走向标准化

为提高国家的安全与民众的福祉,本世纪以来,世界各国对公共教育服务的追求已经不局限于低端层面上的均等化,而是致力于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建立在高标准之上,各国纷纷制定适用于本国的教育标准,公共教育也随之走向标准化发展的道路。公共教育服务标准体系覆盖教育的方方面面,大体可分为学校管理标准、教学质量标准和教师从业标准三个部分。

第一,由于中小学是提供国家公共服务的载体,建立学校建设与发展相关标准是许多发达国家的共同选择。以英国为例,虽然英国在政治上实行地方分权,但教育质量标准却比较趋于一致。1998年英国教育与技能部制定了《学校标准和结构框架法》。2005年10月,英国颁布了《为了全体学生:更高的标准,更好的学校》白皮书,揭开了英国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教育改革。制定办学相关的标准主要是从问责的需要出发,为学校发展及其应当负担的责任提供指导和依据。美国从国家安全的角度,制定与教育标准密切相关的法案,以全面提升自身的公共教育服务质量。2002年,美国颁布了《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提出要全面提高美国公立中小学的教学质量,其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则是提高处境不利学生的学业成就。2015年又颁布了《让每个学生成功法案》,规定要保护美国弱势群体和需要帮助的学生。

第二,教学质量与学生的学业成就密切相关,因此,在公共教育服务标准化的推进过程中,教学标准的建设是各国政策关注的重点。教学标准包括教和学两部分,前者针对课堂教学,后者针对学生学业成就。例如,1999年英国颁布了《学会成功:16岁后教育的新框架》,随后又相继出台了《2000年学习与技能法》,2006年英国教育与技能部又发布了《2020蓝图:2020教与学评议小组报告》,为所有学习者提供均等的教育机会,消除学业差距,提供个性化、高标准的公共教育服务。这些标准为英国中小学教学提供参照标准,同时也为后续的督导工作提供依据。学生学业成就标准主要体现在各国的课程标准设置中,目前,PISA等跨国评价都是以各国课程标准中共同之处为开发评价框架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