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官制变化看宋代制度文明

2022-11-14 09:43:58 作者: 从官制变化看

   这些看似复杂的制度设计可实现如下目标:

   第一,维持稳定的政治社会秩序。三类职官的区分,蕴含着防弊的考虑,将事任和人员分为三类,切割权力,防止任何一方权力扩张危害社会稳定。军职是单独的一类职官,这既意味着对军队的重视,同时也阻止军人干预国家大政方针。内职起初都是与皇帝关系亲密的职官,是皇帝加强君权的重要依靠力量,君权的巩固有利于国家走出晚唐、五代军阀割据局面,重建稳定的社会秩序。

   第二,官、职、差遣的组合,既维系官僚等级制度的正常运转,也能调动不同类型官员的积极性。本官阶平稳升迁,保证官僚队伍的稳定,有利于大多数官员;职名照顾了有文才、有能力的官员以及从高层退下来的特殊身份官员;差遣则让行政能力强的官员充当要任。通过把本官阶、职名、差遣纳入“品官”综合系统,多方面调动不同人才的积极性。这种官制和当时复杂多元的社会相适应,有利于各类人才的选用和提拔。

   第三,制度鼓励在京官员和地方任职官员的双向流动。北宋前期,官员的第一任差遣是在地方担任幕职州县官,或者出任管理仓库等经济事务的监当官,这使得绝大多数官员都有基层任职经历。类似举措能保证在京官员在执政过程中,制定或推行相对符合地方实际的政策。同时,中央高官也可到地方任职,带职能让官员保留高官身份。在差遣高下调整的同时,官员的身份基本稳定,让中央官克服排斥出任地方官的心理障碍,中央和地方的信息交流频繁畅通。

   总之,从唐后期到北宋前期,官僚制度变化是缓慢进行的,人为设计的剧烈制度改革相对较少。在此过程中,经过多轮兴利除弊的细微制度调整,好的做法和经验得以保留。各项官制设置是多种社会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经过反复博弈,执行的制度能实现各个群体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多种激励措施让各类有才能的官员快速成长,同时中央官和地方官有畅通的交换机制。宋代文明发达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官僚制度设计既是文明本身的体现,也为文明发展提供了制度环境,维持了社会的稳定。

   (作者:陈文龙,系华中科技大学语言文化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