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萍说,她以前做“黄牛”时,在医院递名片的同时向他人介绍胎盘胶囊的生意,她的买家大多是这样一点一点积累起来,也会有买家推荐认识的人向她要货。为获取更多利润,她更多的还是按颗出售,一个胎盘卖到1000多元。“有时候一天能卖2、3个胎盘。”李萍说,在生意好、货源充足的情况下,月入10万并不难。
倒卖者之间资源共享相互供销
在李萍看来,货源充足相当重要,即使手头暂时没有,她也有办法随时弄到胎盘。李萍说,很多医院附近都有专门收购、销售人体胎盘的人员,光是在她“定点”的某妇产医院,从事胎盘倒卖的小团伙就不止一个。
不过,各个团队之间并非完全是竞争关系,有时还会资源共享。只要给钱,每个团队之间可以相互交易,为的是打通人体胎盘交易市场,谋取利益。当李萍没有货源时,她会打电话联系其他业内人“调货”,事成之后给供货人分成200元。
家住大兴区的陈梅就是李萍的应急供货人之一。“胎盘300元一个,加工费也是300元。”陈梅说,她的胎盘资源都是从大兴区三个有妇产科的医院取得,其中包括一家私立医院。主要是从产妇及其家属手中购买,单价300元一个。“也可以从医生那里买,但是你得有关系,不认识的不会卖给你。”
她制作了大量名片,在三个医院的妇产科内发放,便于想卖胎盘的人与她联系。5月14日下午,大兴区某医院妇产科产房门口地上,就留有几张陈梅的名片,上面写着“加工胎盘”的字样。
陈梅说,产妇加工自己的胎盘,或者帮胎盘持有人(产妇)加工胎盘不犯法,但是不能买卖。所以做这门生意,一般都以打着代加工的口号避嫌。买卖人体胎盘的行为只能私下交易。
除了找同行“调货”,李萍有时也会上网找“胎盘经销商”进货,“虽说价格远比个人货源便宜,但是并非熟人,考虑到胎盘的安全性,一般不会上网找,除非手头的货源极为紧张。”她说。
和李萍、陈梅等胎盘倒卖者不同,网上的胎盘经销商一般是批发走量,单个胎盘不卖也不收。据李萍介绍,她认识一个从事人体胎盘批发的经销商,胎盘批发价35元一个,不单个销售,一般100个起收购或出售。经销商会在网上长期发布广告寻求卖家和买家。
在一个名为“胎盘吧”的贴吧,至5月21日,发布帖子1590篇,关注人数达623人。帖子内容多为“收购胎盘”,并附下手机号码或QQ号。记者查询了一名求购者的QQ号码,其个人简介为“批发优质紫河车(人体胎盘),包化验”。这名求购者在电话里说,他收购胎盘不问来源,有货即可交易。
倒卖胎盘者处罚存法律空白
不管是李萍、陈梅等倒卖者还是胎盘经销商,都清楚知晓不得买卖胎盘的规定。出于胎盘(紫河车)益气养血、补肾益精的功效,不少人主动买来食用。“有需求就有市场。”李萍说。
2005年,针对一些产妇和医疗机构对分娩后胎盘如何处置的疑问,卫生部曾明确表示,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根据规定,所有产妇在生产前都会和医院签订一份胎盘处置知情同意书,选项包括产妇放弃胎盘交由医疗机构按规定处置、产妇自行处置胎盘等。一旦产妇放弃胎盘交由医疗机构处置,怎么处置,产妇并不知情。
针对胎盘的处置,各医疗机构和医生也有不同的看法。有医生表示,卫生部的上述表态中,对于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可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对于健康的胎盘如何处置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医院对于产妇放弃的胎盘,都是一律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也就是说,如果胎盘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应该对其数量、处置方式等进行登记并留档。处置的方式包括焚烧等。
近年来,各地发生了多起医护人员私下贩卖胎盘的事件,原本应由医院处置的胎盘被流入地下市场买卖。记者查询多起倒卖胎盘的报道发现,对于倒卖者的处理甚少。事实上,对处罚买卖胎盘的行为,目前在法律上仍处于空白地带。
在此前的一起案例中,曾有倒卖者被警方控制后,因为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并未立案。在移交卫生执法机构后,也同样因没有相关法规对倒卖者处罚,不得不让倒卖者离开。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表示,在倒卖胎盘的链条中,相比倒卖者的难以处罚,医护人员如参与贩卖胎盘将被追究责任。
据此前报道,江苏省卫生厅工作人员表示,卫生部门关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确实存在且一直有效,医疗机构绝不可以进行任何胎盘买卖。若发现医院或医护人员买卖胎盘,将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追究。
昆明市卫生执法监督部门相关人士此前针对医护人员贩卖胎盘也作过同样表述。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保主管部门责令转让、买卖双方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张新年说,要想有效治理人体胎盘的倒卖乱象,国家应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填补这一空白。
不明来历胎盘或含危险病毒
相比于倒卖者是否受到处罚,更大的风险在于,胎盘很有可能携带危险的病毒。当天李萍和陶芸在出租屋进行人体胎盘加工时,并未作出任何消毒措施。记者曾问李萍“你们卖的胎盘是否都能保证健康?”
“那只能凭信誉度。”李萍说,她从事人体胎盘销售已经三年多,从未出过问题。事实上,这些倒卖者从医院或网上收购胎盘时,并不知道胎盘是否携带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