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2月12日消息:近日,一则离婚诉讼案在网上引起热议。妻子发现丈夫出轨裸聊起诉离婚,所提供的录音、丈夫手机中录像等证据被法院认为侵犯隐私,因此证据无效被驳回诉讼。此外,法院认为,两人婚姻基础较好,原被告更应该在日后的生活中相互关心、相互帮助、互相理解。
据@华商报报道,王女士现年31岁,西安人,2013年和张某结婚,次年2月儿子出生。婚后不久,张某被单位外派至江苏工作。
王女士说,丈夫开始每次出差10天左右,回西安待3、4天,后来回西安次数减少,停留时间也变短。回家期间,她和儿子住一间房,丈夫单独住一间,她发现张某在家经常接电话时偷偷摸摸的,就怀疑丈夫出轨并开始寻找证据。某次张某回来休假,王女士趁其酒后昏睡时猜出其手机密码,看见手机内有多张和其他女性的合影,还有住宿记录、手机录像等,“一看就是两人在外地同居,并一起去旅行”。
为进一步寻找证据,王女士在卧室床头柜放置录音笔,录到张某和其他女性裸聊的语音。王女士说,她将录音笔连续放了7天,“每次录音七八个小时,我白天基本上都边上班边听录音,还要给录音笔充电,晚上再放回去,前面6次都没什么内容,第7天晚上录到了张某和其他女性裸聊的音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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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王女士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离婚的原因是被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以及存在家暴、酗酒等恶习。请求与丈夫张某离婚,孩子归她抚养,位于城北的一处房产归她所有,分割夫妻共有的其他财产等。同时,王女士向法院提交了张某的手机截屏、手机中的录像,以及张某旅游期间的朋友圈截屏和录音音频作为证据。
被告张某不同意离婚,并辩称外出工作是为了维护家庭生活,并已申请调回西安,婚内出轨一说纯属猜忌。
对此,2019年6月10日,未央区人民法院驳回王女士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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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王女士提供的证据,法院认为,两人虽系夫妻关系,但依然在婚姻中享有作为独立个体的隐私权,被告的手机系承载其个人隐私的载体并设置了密码,原告采取猜测密码的方式进入被告手机拍摄所取得的证据,侵犯了被告的隐私权,故其合法性法院不予认可,证据确认无效。原告提供的录音证据也侵犯了被告的隐私权,其合法性法院也不予认可,并确认无效。
法院认为,两人是自由恋爱,婚姻基础较好,原告主张被告与其他女性存在不正常男女关系,因原告提供的证据侵犯被告隐私,法院认为无效,原告的上述主张并无相应证据,法院不予支持。原被告之间虽因被告长期在外地工作等原因造成矛盾,但被告有意改变现状,并以调动工作的方式解决两地分居现状,原被告更应该在日后的生活中相互关心、相互帮助、互相理解。
针对此判决网友也是议论纷纷,有网友认为就事论事,非法途径获取的证据就应该被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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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认为,如果妻子在家里录音都算“不合法”,那么怎样才算是合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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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认为离婚诉求合理,“感情基础较好”不在法院判定的范畴。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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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在未央区人民法院判决满6个月后,2020年6月,王女士又在张某的居住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另行起诉。12月14日,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