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不速之客”?还不快快现出原形!

2021-03-24 07:57:50 作者: 境外“不速之

广州海关缉私警察查获走私进境的活体鬣蜥

(一)对人身健康带来严重危害

野生动物可能携带致病性细菌、病毒、寄生虫,引起动物疫病。如果所带疫病是人畜共患病,就会对人身健康带来严重危害。

如巨蜥体表硬蜱感染率为88.9%,体内寄生虫感染率为100%,可传播森林脑炎、新疆出血热、西尼罗热、莱姆病、地方性回归热、沙门氏菌病等多种疫病,如把其当做宠物饲养,染疫动物可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导致人类患病。

(二)给境内生态、农业等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走私进来的野生动物大多数未办理进境检疫审批,也未经出口国家或地区官方检疫,疫病或有害生物一旦传入并在我国境内定殖、扩散,将给生态、农业等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如美洲绿鬣蜥因在我国台湾地区没有天敌,已成为外来生物入侵者,严重影响了当地民众生活。此外,活体动物远离原来的生长环境,有的被锁在笼子里,装在漆黑脏乱的集装箱经过几个月的长途运输,应激状态下容易滋生疫病,进境后极易传播,对国家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直接威胁。

(三)对入侵地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为了观赏或牟利,有人走私、携带、邮寄境外奇花异草事件也时有发生。

如近年流行的多肉植物,大多原产于中亚、非洲及美洲大陆,属于外来物种。多肉植物繁殖力很强,如果栽种不当或随意丢弃,极易在野外环境定殖和扩散。这类外来植物一旦进入新的生态系统,因缺少天敌,肆无忌惮地生长,就会大幅挤占当地生态系统中其他物种的生存空间,严重损害当地植物的多样性以及遗传多样性。同时,新生种群的定殖扩张,还会改变土壤原有的结构和成分,导致生态平衡遭到严重破坏。

生物入侵的情况一旦发生,根治极难,对入侵地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另外,多肉植物还很容易受到多种植物病虫害的侵染,成为植物有害生物传播蔓延的载体,对农林生产以及生态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重庆海关在进境邮件中查获多肉植物“红覆轮锦法师”

外来入侵植物的危害不可小觑。记者了解到,曾经在多个水域泛滥成灾的水葫芦,20世纪初是被作为马饲料引入中国的,但由于战后马匹数量减少,猪禽类又不吃这种饲料,便被人们扔到野外湖泊。水葫芦无性繁殖速度极快,吸收了水中的富营养物质后进而泛滥成灾,如今光是人工打捞的费用每年就高达上亿元。

“火眼金睛”下统统原形毕露

据悉,2021年前两个月,全国海关共截获检疫有害生物172种、7942次,截获次数同比增长40.41%,有效维护了国门生物安全。2021年1月,海关在旅客、邮递渠道截获外来物种204种427批次。首次截获钟角蛙、非洲斑腹蝗、西班牙鼠尾草、白鼠尾草等外来物种。而2020年,海关从进境旅客携带物品、寄递物品中截获外来物种达1258种4270批,涉及102个国家或地区。

“国门生物安全属于非传统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司长赵增连告诉记者,海关动植物检疫工作是国家主权在国门生物安全领域的重要体现,是国家维护国门生物安全的重要职责和手段,是实现国门生物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和屏障。

南通海关综合技术中心有害生物检疫实验室工作人员正在对送检蜘蛛样本进行鉴定

如何现场快速识别有害生物,各地海关推出多项创新举措。如,上海海关大力推进“智慧动植检”建设,每个从事动植检的海关关员手机上都安装了一款“神器”——“智慧动植检”App。“若现场关员查获疑似有害生物,如红火蚁,一旦不能确定,便可通过手机App进行查询确认。”上海海关动植处副处长陈仲兵介绍说,现场关员只需在手机上点开“智慧动植检”App,进入“有害生物”栏目,找到红火蚁,手机上就会立刻显示出一个红火蚁的清晰图片,以及红火蚁的各种信息。“现场关员基本可通过‘智慧动植检’App的信息快速判断可疑动植物情况。”

另外,海关还有专业动植检实验室可做更准确的鉴定。如,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中心实验室就建立了35个属200余种动植物及其制品的物种分子生物学和形态学鉴定方法,涵盖象牙及其制品、穿山甲及其制品、龟鳖类及其制品、动物类角制品和多肉植物等。2020年,该实验室累计完成动植物物种鉴定业务359批次,涉及动植物检材及样品约138万个。该实验室还依托自身职能和技术实力,为相关案件侦办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目前,海关总署已将外来入侵物种口岸防控工作纳入“十四五”海关发展规划,全面提升口岸防控能力,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协调统一。

法报君提醒:

擅自引进、释放、丢弃外来物种或受刑责!

2021年4月15日将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将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释放或丢弃外来物种的,责令限期捕回,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刑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也对非法引入外来物种的行为处罚做出了相应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