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春晚节目《唐宫夜宴》一夜爆红(视频截图)
河南商报记者马千惠
“郑州歌舞剧院拥有上述舞蹈作品的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望社会各界合法使用《唐宫夜宴》作品及其元素,任何未经授权的违法使用的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随着各商家对“唐宫夜宴”“唐宫小姐姐”等商标、文化IP的抢夺战愈发激烈,4月7日,郑州歌舞剧院终于发声,发布“律师声明”,向侵权行为喊话、说“不”。
“唐宫夜宴”等商标成商家争抢目标
今年春节,一群“唐朝胖妞儿”从博物馆里“复活”,一夜之间,“唐宫夜宴”四个字火遍网络。
据了解,《唐宫夜宴》舞蹈是郑州歌舞剧院自2019年4月起独立组织创作、编排的舞蹈作品,早在2020年10月份已在洛阳演出,并荣获第十二届中国舞蹈荷花奖古典舞获奖提名。今年春节,该舞蹈通过5G+AR技术实现了虚拟场景与现实舞台的结合,仿佛复活了14位活泼灵动的“唐朝少女”。
“唐宫夜宴”从一支舞蹈一跃成为河南的一个传统文化IP。
于是,将活泼可爱的“唐宫小姐姐”加入产品的包装、宣传页中,成为商家吸引消费者眼球的手段之一。
清明时节巧遇唐宫小姐姐、跟着唐宫小姐姐去旅游……一夜之间,唐宫小姐姐走进全国各大景区及其他企业的宣传页、盲盒、汽车装饰、笔记本、帆布包、零食袋中。
“唐宫夜宴”“唐宫小姐姐”等商标成为商家争抢的目标。2月18日是春节后各地商标局上班的第一天,几十家企业和个人分别扎堆各地商标局,当天有45个不同领域的与“唐宫夜宴”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被提交,接下来每天都有数十家企业和个人前去申请。
4月6日,河南商报记者在企查查App上搜索商标名称“唐宫夜宴”,显示搜索到422个相似商标。这些所申请的商标,基本覆盖了所有商业领域。
网友笑称:“唐宫小姐姐现在很忙、很累。”
郑州歌舞剧院发布律师声明
4月7日,郑州歌舞剧院通过“律师声明”,正式站出来,对商标机构疯狂抢注“唐宫夜宴”相关商标、“唐宫小姐姐”IP被各大商家“过度消费”的现象说“不”。
据这份“律师声明”显示,2021年2月11日《唐宫夜宴》舞蹈作品在河南卫视春节联欢晚会上展演,该节目的播出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反响良好。现发现社会上存在抢注与《唐宫夜宴》相关的商标,销售含有《唐宫夜宴》独创元素的商品,模仿《唐宫夜宴》服饰、编舞、情节、创意等元素进行促销,以上侵权行为已经造成不良影响。
郑州歌舞剧院委托律师郑重声明如下:
《唐宫夜宴》舞蹈节目系我单位在2020年10月份已在洛阳演出,并荣获第十二届中国舞蹈荷花奖古典舞获奖提名。郑州歌舞剧院拥有上述舞蹈作品的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望社会各界合法使用《唐宫夜宴》作品及其元素,任何未经授权的违法使用的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观点
想拿到“唐宫夜宴”等商标,郑州歌舞剧院该咋办?
据米兰登商标专利事务所(河南)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孙俊朝介绍,市面上的商标抢注分为两种,一种是商家在没有商标保护意识的情况下,商标被其他企业或个人抢注。当“原创人”发现时,为时已晚,只能向商标局提出对被抢注商标的“异议”或者“无效宣告”等法律程序来赢得自己的商标,如若不成,则需付费赎回,或者是更名。
另一种就是“唐宫夜宴”这种,紧随社会热点事件,根据事件的名字、人物来进行商标申请,抢先注册。当一个热点事件发生,其自身流量可以为商品赋能,所以,短时间内会有多人、多家企业同时进行商标注册申请。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3月3日起,郑州歌舞剧院分别对“唐宫夜宴”“唐宫小姐姐”进行了商标申请。3月9日,郑州歌舞剧院正式拿到了《唐宫夜宴》舞蹈作品登记证书和美术作品登记证书。
“商标申请一般遵循‘申请在先’的原则,复审阶段会考虑‘使用在先’,谁先申请谁就受保护。但是,目前郑州歌舞剧院已经拿到了《唐宫夜宴》舞蹈作品登记证书和美术作品登记证书,如果院方直接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沟通,请求驳回在先申请的商标,那么在先申请的商标就有可能注册失败。”孙俊朝说。
据郑州市版权协会副理事长、郑州版权纠纷调解中心主任、河南鼎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阳介绍,作品一经完成,作者即享有作品的著作权。《唐宫夜宴》舞蹈作品登记证书和美术作品登记证书,正是作者著作权的体现,一旦将来郑州歌舞剧院启动维权手段,那么著作权登记证书就是强有力的权属证据。
针对社会上抢注“唐宫夜宴”商标,使用“唐宫夜宴”作品、“唐宫小姐姐”形象这一现象,刘阳认为,这些行为已经涉嫌侵犯了郑州歌舞剧院的知识产权。3月9日,郑州歌舞剧院举行的证书颁授仪式主要起到了公示效果,也是从另外的角度打击市场上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编辑: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