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协力(郑州)律师事务所的刘棒律师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于2016年发布《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明确了用户、供电公司、物业等各方在充电设施建设期间的职责,“第六条规定,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作用。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
物业服务合同或许没有具体约定协助业主办理充电设施的条款,但物业公司的义务包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刘棒指出:“依据供电企业要求,物业公司出具允许安装充电桩的相关证明并协助安装充电设施,属于物业公司的合同义务,其应当积极配合安装充电设施。”
编辑: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