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18日消息(记者 王康景 实习生 孙士杰)“小区有业主强行要在小区停放第二辆车,物业管理人员根据管理规则拒绝后,他却把车堵在小区出入口,给其他业主造成困扰。”4月17日上午,海口海盛路一小区有人投诉称,该业主不遵守小区的管理规约,损害小区其他业主权益。
据小区安保人员介绍,该小区只有约30户住户,停车区域十分有限,目前划线车位不到20个,而为了保障大家的停车权益,物业管理单位出台了“一户一车”的规约,即每户业主只能在小区停放一辆车,这个规约也得到业主们的同意,但小区的一位业主金先生却执意在小区停放两辆车,安保人员沟通无果,拒绝让车进入。“不料,对方干脆就把两辆车都开到小区的出入口位置一前一后堵住了通道,小区其他业主车辆进出不得。”安保人员说。
业主把车堵住小区出入口。
“我在小区住了20年了,以前没有这规矩,也没有不让业主车进入小区的状况,物业管理人员没有权利不让业主开车回家。”当事业主金先生称,小区地方小,停车地方有限,大家遵守“一户一车”的规约他不反对,但他在小区停放第二辆车,是因为小区内有一位业主是自己的好友,把停车的权益借给他,这就等于自己有两个业主在小区的停车权益,停放两辆车没有什么不对。
对此,海南天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文平认为,小区内的公共停车位本身就是给小区有车业主停放车辆的,这个权益上大家是平等,但金先生所说其他业主把车位借给自己使用的说法站不住脚。“停车位是给有车业主停放的,而这位借车位的业主如本身没有车也就不存在停车权益的问题,当事业主也不应该以此为由在小区停放多辆车。”谢文平说,当事业主因被拒停第二辆车而采取堵门的方式抗议,首先是不道德的,其次是对其他业主权益的侵害,应当停止这种行为。
17日当天,在接到报警后,辖区派出所民警到场协调,金先生才最终把车辆挪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