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穆帅 通讯员侯文胜)近日,在大同市云冈区,景某驾驶一辆晋B***92的小轿车沿大同市云冈区南环西延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党校岗技校南院小区门口右转弯进入小区时,一辆无牌摩托车忽然快速由西向东从非机动车到驶来,由于避让不及,猛地撞上汽车左侧车头位置,将汽车前保险杠撞飞。摩托车驾驶人郎某与乘车人董某在惯性作用下向前“空翻”后摔倒在地,事故造成董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后,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事故民警调查,当事人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事六条以及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当事人郎某由于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在便道逆向行驶,骑车的与坐车的人均未戴安全头盔,摩托车又没有保险,被处罚800元。事故造成乘车人董某受伤,产生医疗费用。
交警支队五大队在此提示,广大摩托车驾驶人在驾驶摩托车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规范驾驶,避免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编辑:祁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