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乘客因不满网约车司机的驾驶技术,在对方的语言刺激下,坐上驾驶位亲自开车。
4月30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乘客杨某某、司机刘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提起公诉。
普陀区检察院介绍,刘某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2021年1月31日1时5分许,他通过手机APP接到一笔从长宁某餐馆出发的订单。男乘客杨某某上车坐在后排,刘某某随之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本文图片均为上海普陀区检察院供图
一路上,刘某某一直按照手机APP自带的导航系统行驶,但是杨某某始终喋喋不休,每个路口都要亲自指路。
待车辆行驶至金沙江路真北路口时,杨某某觉得司机开得太慢,要求对方压实线绕过前方几辆车再左转,因害怕违反交通规则,刘某某没有听从。没想到这一下子引起了杨某某的不满,他开始抱怨刘某某驾驶技术不行。
本就工作了很长时间,有些烦躁的刘某某也火冒三丈,回怼道:“你行你来开。”杨某某也不甘示弱,回道:“我来开就我开。”
就这样,刘某某不顾杨某某已经饮酒的事实,将车停靠在金沙江路真北路口往西100米附近,换到了副驾驶位置上,让杨某某开车。杨某某也不顾自己已经醉酒的事实,坐上了驾驶位。
上路后,刘某某见杨某某不仅没有系安全带,还屡屡违反交通规则,因担心自己吃罚单,便在真光路清峪路口通过抢方向盘的方式将车辆逼停,还报警谎称杨某某夺车酒驾。
网约车订单支付页面 本文图片均为上海普陀区检察院供图
经查,杨某某于2021年1月30日下午6点,与几个好友在火锅店内聚餐,这期间饮用了五六扎杯的啤酒,每扎杯啤酒的容量为500毫升左右,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已达醉酒驾驶标准。
“我知道酒后驾车是违法的,但当日我因与网约车司机就对方的驾驶技术发生争执,之后对方对我言语挑衅,还主动让出驾驶座位。我碍于面子,加之酒精的作用,结果做出了愚蠢的行为。”杨某某后悔地说道。
检察官表示,危险驾驶罪的主体主要是机动车驾驶人员,但司法实践中还存在非机动车驾驶人与机动车驾驶人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如直接控制车辆的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在明知行为人饮酒的情况下,仍同意对方驾驶自己控制下的车辆,亦构成危险驾驶罪。
检察官提醒,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市民朋友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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