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湖北宜昌。旅客举报沪蓉高速宜昌夷陵辖区的雾渡河服务区内,一家重庆小面店方便碗要卖15块。目前宜昌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介入调查。另据漩涡视频的报道,湖北交通投资工资回应,这是双方沟通出现误会。(5月2日澎湃新闻)
旅客在雾渡河服务区的一家重庆小面店吃饭,买了3份重庆小面。明价标码,15元一碗,旅客无异议,旅客想加汤,再要一个纸碗。这时,服务员说:一个一次性纸碗15元。
虽然不知道具体的成本,但常识告诉我们,一个一次性的纸碗,顶多也就一元钱;消费者去吃饭,纸碗是可以免费赠送的。这样的一次性纸碗,高速服务区居然收15元?无法不令人愕然——莫非遇到了天价的一次性纸碗?
真相到底如何呢?原来啊,这家重庆小面店的老板是按一次性纸碗的使用数量来核计营业额的,比如一天使用了100个纸碗,就必须有1500元营业收入。所以,一个萝卜一个坑,少了一个纸碗,服务员就得赔15元。这就是“一个一次性纸碗15元”的真实由来。其实,站在服务员的角度,这也合情合理。
如果真的知道内情,旅客也不会大动干戈,投诉举报。其实,旅客可以直接往自己所购买的那份重庆小面里直接加汤,如果你非另外要一个新纸碗,售货员自然就让你出15元。显然,这就是旅客与销售员沟通不畅造成的误会。
一次性纸碗15元,这确实是误会,有点冤枉售货员。可是,最让人耿耿于怀的是:当消费者想要一个一次性纸碗盛汤时,服务员的解释也“一次性”。耐心的解释一下,就不会有如此的误会了,所谓的“顾客多,没工夫解释”,这只是借口。游客出门在外不易,商家不妨多体量一下,温暖游客,也温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