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一:
主副驾驶车窗都开着,警务人员为何没发现?
在网传视频中,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的哥张师傅是躺卧在副驾驶上。视频中,张师傅并非是完全躺直,而是膝盖微曲,身体向下作滑落状躺卧。
当时,车辆的主副驾驶的车窗是完全打开状态,后座车窗也处于半打开状态。并且,车辆的双闪灯处于开启状态。
张师傅在当天身着蓝色衬衣,浅蓝色牛仔裤。有网友表示,从常理上讲,即便躺卧在副驾驶座,依旧可以一眼从主驾驶窗外看到张师傅。不知为何当时警务人员没有发现。
西安出租车司机李师傅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的哥一般是两班倒,基本上每天都要工作12个小时。因为要交份子钱,所以大家不愿意休息,也不能休息。平时,除去吃饭、上厕所,的哥每天有近10个小时的时间都是待在车里的。“这行干久了,颈椎病、肠胃炎都是职业病。”
对张师傅的遭遇,李师傅深表同情也有些难过。“这个车窗摇下来肯定是能看见,咋能看不见呢?可能是执法人员看到车内有人,但没有察觉到车内的人是病危状态,只当其在睡觉,所以才贴了条?”李师傅有些疑惑。
疑问二:
警务人员,到底是交警还是辅警?
根据西安交警的通报,当时到场贴条的是警务人员。不过,通报中并没有说警务人员到底是交警还是辅警。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警务辅助人员协助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履行职责行为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也就是说,协警并不享有独立执法的权利,但是,执法行为一旦作出,行为后果仍由交警部门承担责任。
一名交警业内人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辅警并没有行政执法权,协警只有在有警察带队时,才可协助执法。“法律规定,辅警不可以单独执法。”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20年4月7日公安部令第157号)
该交警人士指出,张师傅猝死被贴条事件中,违法行为告知单的粘贴位置也存在错误。按照规定,告知单只得贴在前挡风玻璃或窗户上,不可以贴在B柱上。
疑问三:
如果警务人员及时发现车内情况,会怎样?
据西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发布的警情通报显示,5月1日9时42分之后,视频中张师傅再无生理动作反应。
10时19分,交警新城大队警务人员在执勤过程中,发现该车违法停放,在驾驶位B柱处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后离开,期间未注意到车内异常。
这中间,间隔了37分钟时间。有网友表示,很难说的哥猝死与后面交警的执法流程有关系。
如果警务人员及时发现车内情况,会怎样?
一名从事急诊多年的医务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心脏猝死的黄金救援期一般是4到6分钟左右。在心脏骤停超过4分钟后,脑组织便会发生永久性损害。如果心脏骤停超过10分钟,则会引发脑死亡。
“在医学上,猝死分为心源性猝死和非心源性猝死。”该医务人员表示,心源性猝死是指因心血管疾病而发病导致的猝死。
“而非心源性猝死,则与过度劳累、酗酒、服用药物以及剧烈运动有关。”该医务人员表示,心脏骤停的生存率较低,根据不同情况,其生存率在5%左右。
“关键还是在黄金救援期内接受心肺复苏治疗。”该医务人员分析,或许在1日上午9时42分之前几分钟,张师傅就发生了心脏猝死。到9时42分,其失去生理行为反应时已经死亡。
“此事中张师傅详细的死因及时间,需要相关司法解剖才能确认。”该医务人员表示。
“如果交警发现了车内情况,拨打了120或110,无论最后是否抢救成功,我们家属都会十分感谢这位交警。”3日上午,猝死的哥张师傅的舅舅吴先生,这样告诉极目新闻记者。
疑问四:
的士司机家属,能主张哪些权利?
据吴先生介绍,5月1日事发当天,张师傅在凌晨4点多早早接班出车,行驶到西安市康乐路附近时,感觉到身体不适,随后发生了意外。这意味着,张师傅是在工作途中死亡,其家属能主张哪些权利?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出租车司机在工作岗位上,如因自身身体原因造成的损害或死亡,是否构成工伤要看司机与出租车公司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关系。如果的士司机仅是挂靠经的关系而非劳动关系的话,并不构成工伤,司机家属无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向公司主张权利。反之,如是劳动关系,家属则可以按工亡标准主张赔偿金。
“另一方面,如果司机家属能够证明交警贴条与出租车司机死亡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则司机家属还可以按交警的过错程度向交警部门索赔。”吴正平说。
转自: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的哥去世仍被贴罚单:车没熄火打双闪 窗开着交警还贴
5月1日凌晨4时57分,陕西西安出租车司机张师傅感觉身体不适,便将车辆打着双闪,停靠在了康乐路的双向四车道最右侧。
伴随着呕吐、抽搐等症状,躺卧在副驾驶的张师傅在上午9时42分失去了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