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周女士以及王女士介绍,儿子去年去河北的学校后,至今都没回来过,“连过年都没回来,学校说现在刚去不能去看,要他们给我消息才能去看”。王女士去年11月曾去河北看过儿子,“看到学校环境还可以,当时走的时候我还问他想不想回家,他说‘我不能走,老师说不能走’。”王女士说,自己平时?和儿子?视频时也感觉他心里有话说不出,“感觉他没有在家里高兴,小孩一直没有离开过大人,他一个人在那边也不知道过得怎么样”。
家长们表示,现在的第一要务是找到小孩,“但小孩是老师送过来搞丢的,这么多天都没有找到,希望老师给我们一个交代”。
负责人回应:
学校学习轻松,并未高强度学习
对此,高文军介绍,他所负责的是河北吴桥县职业教育中心的一个杂技专业,目前有400多人,“这是一所公办中专校”,该专业在全国??招生,生源主要来自贵州、云南??、河南。他们执行的是国家文化扶贫政策,收留学习不好或是确实无人看管的小孩学习杂技,“都是免费入学,只要家长教给我们,一切的吃穿住行,国家补贴一部分,很多团体再资助一部分”。
出走的孩子
高文军说:“没有强制性,都是父母自愿把他们送到学校,?我们还签了协议,我们招的生多数家庭很贫困,没收他们一分钱学费。”
高文军表示,吴桥是中国杂技之乡,当地政府为发扬杂技艺术专门设定了很多优惠政策,包括召集贫困地区的学员,政府会给一定补贴,学校为杂技团培育人才,杂技团再给一定的补贴。
据他介绍,??学校也会上国家规定的文化课课程,但主要是学技术。学员学会之后都要出去实习演出,而出去实习一次的时间大概在两三个月左右,“而实习期也不定,要看活动长短以及场合”。目前走失的4名孩子都是去年7月~9月入学,??因为学会了??一点基本功,所以这次就带他们到成都来锻炼一下。这次来成都演出,如果演出场次少,就准备五一之后就返回学校。他也向红星新闻记者确认,此次来成都是有偿演出,“要收一点费用”。对于未成年人参与经营性演出是否违法?高文军称:“不违法,我们属于特殊行业,比如体操、体育、杂技、武术等,这种都没有童工这一说法。”
对于为何不让学员回家?高文军解释:“??锻炼??不能中断?,回去以后功夫退步很快,因此5年当中一般情况下学员是不回的,父母可以一年来看一次?,学校包路费。”
而对于在学校的课程是否辛苦?高文军表示:“现在不是很辛苦了,现在??吃住各方面都是学校里安排,环境都很好,比我们以前要轻松很多。”据另一位家长介绍,学校里学员不准带手机,仅能在晚上7点~9点用班主任提供的手机与父母视频通话,“最开始去的一个多月孩子确实有些辛苦,之后习惯了就还好”。
孩子们是否因为学业压力大,而成都离老家贵州近,因此此次出走是想回老家?高文军猜测可能性不大,“因为他们身上没有那么多钱。”他表示,这4个孩子中有3个孩子的父母都是离异状态,他也怀疑是否有家庭方面的原因。
对于和家长签署的合同中规定提前回家要赔偿10万元一事,高文军表示:“我们培养一个演员需要三四年,有时候其他单位会撬人,?怕被别人挖走(所以提前签了合同),没有其他的意思。”而且他表示,他们是全免费学习,如果学员半途而废,学校得不到任何补贴,但学员在学校里吃穿住行,要雇教练、老师,也会产生很多费用,“因此未学满5年会适当进行赔偿,而不是赔偿10万。”
对于张宇豪家长称刚入学就想退学回家也要给10万赔偿?高文军说:“不可能要10万,(学员)都是我们亲自接送,??就要个路费就行了??。”
周女士表示,如果找到孩子,确认是因为在学校过得不好而出走,她会考虑与学校解除合同。
律师说法:
未成年人参与有偿演出是否算童工?
那么,在学校就读期间,学校安排外出参加有偿演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对此,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陈逢逢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允许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
据悉,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国家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力的不同情形,我国《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则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
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须报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文艺工作者、运动员、艺徒概念的界定,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主管部门作出具体规定。
对此,太琨律创始合伙人朱界平律师也表示,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文艺、体育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的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制定。而杂技行业属于文艺类,因此,如在未成年人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就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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