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凌晨带警察至客户家中 被指蔑视消费者权益属合同违约

2021-05-17 08:50:32 作者: 特斯拉凌晨带

根据工信部联产业[2010]453号文件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汽车(不含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半挂车产品出厂配发整车出厂合格证时要随车同时配发实车车辆识别代号的拓印膜(2份)、实车拍摄的机动车外部彩色相片(2张)。

对于特斯拉相城服务中心捆绑售卖保险业务一事,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选择销售者或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这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范畴。必须让消费者在其4S店内渠道购买保险,是强制交易的行为。

针对此类情况,江苏兄弟省份,浙江消保委于4月8日出手约谈了奥迪、宝马、奔驰、吉利等13家知名汽车品牌厂商。就其全省汽车消费投诉调查中,存在的强制捆绑消费、金融贷服务不规范、维修乱象丛生、三包责任履行不到位等八大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王先生称,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重新关注此事,他们正在联系特斯拉。但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其只有调解权利。

关于曹某以备用代步车辆属私人财物为由,于凌晨报警上门索回的行为,赵占领认为,车辆买卖交易过程中,须达成买卖合同内规定的多项义务。其中,消费者的义务是付款、协助办理相关手续。销售方的义务是完成合同内承诺,无论是书面协议或是口头要约。

此案例中,提供备用代步车辆与提供代理上牌服务均为协议组成部分。这表示,在办理完毕车辆上牌手续之前,备用代步车辆不应中途随意收回。无论该车辆是属私人车辆,还是销售方享有产权车辆。当前的情况是,销售方单方面收回代步车辆,违反了合同义务,属违约行为。

同时,曹某是代表销售方工作人员在与消费者沟通,且把备用车辆交给王先生代步,此为代表特斯拉方面的职务行为。无论曹某是否为特斯拉相城服务中心员工,依据表见代理原则,即从其行为表现形式、外观上足以让交易相对人认为其代表车辆销售方。这种情况下,即使曹某实际上不是特斯拉的员工,其行为也应由销售方来承担责任。

针对曹某将王先生车辆在未锁状态下扔在车管所的行为,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廖建勋律师称,该车辆已完成交付,其属于消费者。曹某作为代理上牌一方,有义务保管消费者车辆及相关物品。曹某该行为的背后是对消费者相关权利的蔑视。

王先生向财经网汽车吐露称,先前有媒体采访时,特斯拉曾向其谎称,王先生索要过高额赔偿(FSD系统)。

就此廖建勋律师表示,如果特斯拉对外宣称车主索要高额赔偿,而事实并不如此,此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名誉权。倘若该言论一旦传播,造成消费者人身评价降低,消费者可以对此提起相应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当相应民事责任。

有行业人士表示,特斯拉现在正处在风口浪尖,对于车主来说,如果车辆出现相关问题,要采用理性维权的形式,避免过激语言或者行为,通过协商或者法律形式进行解决。对于特斯拉来说,更要了解现在的舆论环境,在和客户沟通过程中保持耐心,做好解释,拿出诚意,给出合理解决方案。最终,如果双方仍然不能达成一致,只能通过诉讼的形式解决。但就该案例而言,考虑到其涉及的纠纷程度,这会浪费大量的公共资源。

据悉,河南车主维权事件后,国家要求特斯拉妥善处理车主的相关维权诉求。王先生借此契机,联系到特斯拉相城服务中心。对方回应称,鉴于该用户此前所用言辞、手段等,故不作任何处理。

发稿前,王先生向财经网汽车发来事件最新进展。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城分局七分队张姓工作人员回电表示,特斯拉称王先生向其索要十万元价值赔偿,属无理要求。王先生提出请对方念一下特斯拉相城服务中心的回复函,该请求被拒。

张姓工作人员表示,相城分局已了解王先生的相关情况,但该分局无执法权,建议其走诉讼程序。

就上述问题,财经网汽车与特斯拉中国进行了核实,截至发稿未获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