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当“码商”一夜骗5万余元获刑江苏宜兴检察提醒:“扫码”就能赚钱不可信

2021-05-28 11:22:56 作者: 男子当“码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裴洁 张沛平

男子充当“码商”在明星粉丝群发福利,称扫码就可有返利,利用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诈骗钱财。2020年12月5日,宜兴市公安机关接到当地群众吴女士报警,称有人通过网络明星粉丝福利群,发布“扫码返利”的虚假信息,诱使自己的孩子扫码支付,共被骗取8.2万余元。

同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0年12月15日,公安机关通过技术侦察手段,在江苏省射阳县一网吧内将犯罪嫌疑人曹某抓获,曹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曹某供述,一个偶然的机会,其加入一个网络QQ交友群,后来得知,这个群其实是一个网络诈骗交流群。群里的人扮演不同的角色,有拉人进群建“鱼塘”的,有实施诈骗的“渔夫”,还有提供收款码的“码商”。该诈骗团伙时常在群里交流经验,分享话术,有时也会相互配合实施诈骗。

2021年3月18日,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审查案卷时发现,这是一个专门针对13岁左右的未成年人实施流水诈骗的团伙。经查,该团伙成员首先会在网上买两个QQ号,一个QQ号用来建立明星粉丝福利群,另一个QQ号充当群管理员。然后在交流群里找人,以3.5元一个人的价格,往群里拉13岁左右的追星族,直至满200人建好“鱼塘”。后以群管理员身份发布“扫码返利”的虚假信息,在未成年人扫码付钱、询问返利时,该诈骗团伙以“未成年人无法领取福利”为由,让进群的未成年人用父母的手机,并以“未收到验证码”“支付未成功”为幌子,要求未成年人多次扫码,骗取未成年人及其父母的钱财。

而曹某在整个诈骗过程中充当了“码商”的角色,明知对方是诈骗所得,仍提供微信账户用于接收被害人转账的赃款,短短一晚,接收赃款5.7万余元。2021年4月13日,宜兴市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曹某提起公诉, 5月13日,法院开庭审理,依法判处曹某3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万元。

承办检察官呼吁:网络让人们的生活丰富多彩,但网络风险也无处不在。未成年的孩子们要提高网络警惕性,谨防掉入不法之徒挖好的陷阱;学校可增设防诈骗课程,教育学生不轻信、不转账,并提醒家长加强监督,管好手机密码,关注资金动态,如有异常报警处理;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普法宣传,严格平台监管,督导平台审查把关,创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