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胞兄弟8年纠纷 深圳龙岗法院成功调解

2021-05-29 00:03:31 作者: 同胞兄弟8年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见习记者 李文茜 通讯员 张建国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缠讼多年、纷争不断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原来,原告大哥,经营某药业公司,被告二弟,经营某药业连锁公司。大哥、二弟均为药业公司股东,而药业公司、二弟又为药业连锁公司股东。大哥和二弟曾共同经营药业公司,二弟主张药业公司注册商标系由他设计,其另行经营药业连锁公司后亦在使用药业公司持有的该商标。

1992年,兄弟俩到深圳创业,另外两个弟弟三弟、四弟均曾参加药业公司经营或在该公司任职,2013年,三个弟弟退出大哥公司后,由于股权退出及补偿等问题发生纠纷。多年来,家庭成员及各自经营的企业之间缠讼不断,案由涉及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决议纠纷、公司解散纠纷、侵害商标权纠纷、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股权转让纠纷等。

经查询系统,大哥、二弟在深圳两级法院关联案件多达六七十件,仅在龙岗法院就有民事及执行案件30余件。8年期间,兄弟之间不仅在法院官司不断,而且在生活中冲突不断,一家人从未得安宁,年近八旬的双亲为此痛心不已却又无可奈何。

在原告大哥诉被告二弟、第三人深圳市某药业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中,原告主张被告持有的第三人46%股份实际已于2010年兄弟“分家”时转回给原告,原告已支付股权转让对价270万元,现请求将被告持有的46%股权转回至原告名下。

第一次开庭时,原被告对立严重、互相斥责,其父亲在庭审前及出庭作证时作出过激动作,情绪十分激动,致未能有效陈述证言完成全部庭审活动。

该案于5月11日进行第二次开庭。开庭前,承办法官通过细致阅卷,梳理当事人系列纠纷的来龙去脉,分别与原被告深入沟通,分析当事人矛盾纠纷的症结所在。

开庭时,为了充分营造良好对话氛围,避免庭审过程中双方再次激烈对立,法官引导当事人从审判庭转移至调解室,原被告及其所经营公司的代表、双方律师、两名弟弟一起进入调解室,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当事人相互之间、相关各方之间拉近了距离,法官开始询问四兄弟各自家庭情况、父母亲赡养情况、四兄弟抚养子女情况、四兄弟幼时相处情况、90年代初来深圳创业情况,四名亲兄弟分别陈述多年来从共同创业走向分裂直至尖锐冲突的演变过程,各自遇到的困难和受到的伤害,家庭矛盾如何加深,同时也表达了愿意放下过往、解决问题、共同赡养好父母亲的心意,逐渐营造出难得的平静对话的氛围。一个多小时后,大家初步达成了进行调解的基本共识,开始进入具体调解方案的协商。

在协商调解方案的过程中,场景随着调解的不断深入而逐渐转换,从四兄弟及双方律师在场,到原被告及双方律师在场,到法官与被告及其律师、与原告及其律师分别作背靠背调解,到法官与原被告本人进行最终调解,最终达成股权置换、差价补偿的调解结果。

达成调解后,与本案关联的原被告之间一起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案件、两起公司解散纠纷二审案件、数宗商标侵权纠纷系列案均无继续争议的必要,当事人表示将自行申请撤诉。

从下午两点半到晚上八点半,五六个小时无间歇的深度调解终于取得圆满结果。调解室的门打开之时,等候在室外的律师、原被告父亲、弟弟、双方公司员工等十多人看到原被告表情所传达出的乐观信号,所有人的激动和欣喜之情溢于言表,双方长达8年之久的企业、家庭纷争终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