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康南大队破获2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2021-06-13 01:02:08 作者: 陇南市公安局

陇南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康南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强力组织推动,持续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查办一批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切实保护辖区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近期,森林分局破获了2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1.陇南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康南大队侦破1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2021年4月10日我局民警在网络巡查工作中获得一条线索:康县云台镇杨湾村村民杨某可能存在非法采挖红豆杉的行为,遂指派康南大队进行核查。康南大队民警迅速出动,经调查发现,杨某分别于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在其家附近山林中非法采挖了三棵疑似野生红豆杉,并栽植在自家院内。民警依法将该三株疑似野生红豆杉提取并扣押。后经四川省楠山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定其采挖的3棵野生疑似红豆杉树均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红豆杉。

6月7日,杨某某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2.陇南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长坝派出所侦破1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2021年4月9日,长坝派出所民警开展路查工作中,在康县望关高速路口查挡一辆白色皮卡车,经依法检查发现车厢内装有疑似红豆杉树两株。经立案侦查,当事人张某于2021年在康县长坝镇吴坝村承包工程期间,授意务工人员陈某、吴某到附近山上为其采挖野生红豆杉。后张某将陈某、吴某送来的红豆杉移植到盆中准备拉回家中栽植,4月9日运输至望关高速路口时被我所民警查获。经四川楠山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陈某、吴某采挖的疑似红豆杉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红豆杉。

6月10日,张某、陈某、吴某三人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来 源:陇南森林公安

监 制:陈耀明

审 核:王文良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