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案例解析:一些网络公司平台,以“销售返利”“你消费、我全返”以及“消费就是赚钱”等口号为卖点,结合发展线下会员的方式吸引参与者,并以金融创新为借口来掩饰其非法集资的本质。实际上,其主要利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来运转资金,通过亲杀亲、熟杀熟的套路来发展下线。
4. 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案例解析:不法分子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便通过亲朋好友“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宣传开办了担保公司需要融资,并出具借条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较低的利息,再以更高的利息转借给他人赚取利差。
湖北省银行业协会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 供稿2021-06-15 00:00:00:0——湖北省银行业协会持续强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10464310content_104643.html15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从严处置违法案件/enpproperty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