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胜平,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喊你来还款!欢迎知情人提供相关线索

2021-06-17 16:44:22 作者: 朱胜平,合肥

案情介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案号:(2021)皖0102执1507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 朱胜平

住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南楼村跃进组

身份证号:3424011990****1957

立案时间:2021-03-04

执行法院: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一、被告朱胜平共计支付原告宋金民工资及其他损失共计10000元,该款项于2020年7月15日之前支付3000元,2020年8月15日之前支付3000元,2020年9月15日之前支付4000元,该款项直接汇入原告宋金民账户内(户名:宋金民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亳州市亳州康美中药城支行营业部账号:6215581318004512746);二、如被告朱胜平未能按照协议第一项约定按时足额付款,有任何一期违约,视为全部款项到期,原告宋金民有权在被告朱胜平违约次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朱胜平另行支付违约金2000元;三、案件受理费1600元,减半收取800元,由宋金民自行负担;四、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者捺印后即生效。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0551-65352693

未经该法院授权,禁止采取任何方式从网站获取数据;擅自从网站上获取数据并使用的,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来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