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张新红)一周前,电工师傅曹先生在江西晏锦商贸有限公司作业时不慎从3米高处摔下,受伤住院。期间,产生的医药费由曹先生自己先垫付了,但最终谁来为此“买单”却争议不断。曹先生认为自己是为江西晏锦商贸有限公司施工而受伤,所以公司该支付主要费用。但江西晏锦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没有请曹先生做事,而是其朋友叫来的,所以最好走司法程序,是谁的责任就由谁承担。
据介绍,曹先生一周前被人介绍到江西晏锦商贸有限公司办公区做电工,因是临时作业,而且时间短,所以没有与公司签订合同。施工期间,他不慎摔伤,公司虽然拨打了120救护车送其到医院救治,但住院期间的治疗和医药费以及误工费等都没有支付,也没有派人到医院解决问题,曹先生说,当时自己的朋友孙先生在这家公司做电工,公司老板的叔叔看到人手不够,让朋友再找个电工来帮忙,这样朋友就把自己介绍到了工地。事故发生后,公司老板的叔叔说,争取让公司补偿一点,但后来又改口让自己去走司法途径解决,曹先生气愤地说道,住院花费了五六千元,公司只同意给1000元水果费,如果不同意就算了。
曹先生的朋友孙先生也透露道,曹先生和他经常在一起做事,当时公司老板的叔叔让他再找个电工,就把曹先生叫来了,自己还与工地负责的说明了情况,征得对方同意后,曹先生才上去干活。不想出事后,公司什么也不想管,孙先生说,他的意思是大家都均摊一点,他也负担一点,这样问题就解决了,但他找公司几次,都没有结果。他还透露,医疗费、住院费加上误工费等约有1.1万元。
江西晏锦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伍先生对事情则是另一种说法。他说,自己根本就没有请曹先生来做电工,事情也不是他所说的那样。公司在工地负责施工的一名股东表示,当时他找的是孙先生和一名年轻的小伙子,而且还很明确地告诉了孙先生电工由他俩人做完,并且工钱也是与孙先生谈定的,总共6个工时,共付3200元。后来,孙先生没经他同意就把曹先生带过来,根本就没有与他协商过,因为电工是承包给孙先生的,只要孙先生把事做完就可以了,如今出事也应该是孙先生负责。该股东说,曹先生拿来的住院治疗费用票据上显示只有4000余元,但他自己又计算了误工费等,加一起约1.1万元,然后要公司承担这些费用。
最后,这名公司负责人表示,责任划分不是曹先生和刘先生说了算,也不是他们说是多少公司就要承担多少,况且从事情来看公司是否有责任还不一定,因此他认为最好通过法院,判定几方各自的责任,如果公司有责任,公司就承担应有的责任。
另外,公司负责人伍先生还吐槽电工师傅的施工质量,说办公区的灯具质量不高,开关也有问题,他们让孙先生等人回来处理一下,结果对方也不理不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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