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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中华扶轮教育基金会
2011-12-05 20:58:39   来源:   点击:

    台湾唯一由扶轮社友捐款组成之基金会。

    扶轮社是依循国际扶轮的规章所成立的地区性社会团体,以增进职业交流及提供社会服务为宗旨。每个扶轮社都是独立运作的社团,但皆需向国际扶轮申请通过後才可成立,通常会以所在地的城市或地区名称作为社名。世界上第一个扶轮社是由一名年轻的律师保罗.哈理斯於1905年 2月23日在美国伊利诺州芝加哥组织成立的。如今已有31,936个扶轮社,社员人数1,219,532人。台湾在日治时期就有扶轮社,台北(RC of Taihoku)於1931年成立,高雄(RC of Takao)於1934年成立,基隆(RC of Keelung)於1937年成立,三社均於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停止活动。1948年在台北的前昆明扶轮社员的奔走下成立了台北扶轮社之後,扶轮在台湾生根发展。目前台湾扶轮七个地区共有527个扶轮社,18,843名社员。

    1975年,台湾地区为纪念国际第一个扶轮社「芝加哥扶轮社」创立70周年,而设置「中华扶轮教育基金会」。1977年(民国66年)1月28日获得教育部批准成立,於3月2日完成地方法院办理财团法人之登记,成立後资金全赖台湾社友捐款及其孳息所得。

    中华扶轮教育基金会以「鼓励及培养国内外优秀青年,促进国际间之友谊及了解」为宗旨,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下列业务:1.结合扶轮力量筹募教育基金。2.颁发国内硕士班、博士班在学优秀青年奖学金。3.颁发台湾扶轮大使奖学金,鼓励国外青年来台留学。4.附设台湾扶轮图书资料馆。5.成立历年受奖学生委员会。6.设置「国际扶轮亲善交流委员会」,推展国际扶轮间之教育、文化及艺术的交流与互动。

    董事会由董事21名,监察人5名组成。第一届董事、监察人由原捐助人选聘之,第二届以後董事由前一届董事会选聘之,监察人由前一届监察人选聘之。董事、监察人均为无给职。

    至2010年止,经由中华扶轮教育基金会奖助的学生共2,914名,奖学金额计颁发新台币357,307,675元(美金219,000元整)。  

    参考资料

    1. 财团法人中华扶轮教育基金会。http://www.cre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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