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1:窦臮〈述书赋〉:「古者造书契、代结绳,初假达情,浸乎竞美。自时厥後,迭代沿革,朴散务繁,源流遂广,渐备楷法,区别妍媸。」见:唐张彦远。《法书要录》卷五。其中,「朴散务繁」二句谓书体之不断繁衍,「渐备楷法」则言书写技法的日益讲究。
- 注2:〈古来能书人名〉多谓南朝宋羊欣所撰;据陈思《书苑菁华》卷八汪汝瑮考证改。
- 注3:参见:郭伯佾(2000)。〈情深调合--书法作品的文辞内容与形式风格之最佳搭配〉。二○○○年两岸三地书法学术研讨会论文。
- 注4:尹之立(1988)。《书法新道》之〈史序〉。台北:雄狮图书公司。
- 张彦远(1975)。《法书要录》。收於《唐人书学论着》中。台北:世界书局。
- 陈思(2003)。《书苑菁华》。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考察历代遗留下来的书迹,可以发现:中国文字的书写,起初只是为了纪录语言,以叙述事物、阐发道理或表达情意;其後为了增进书写的速度以及字迹的美观,遂发展出各式各样的书体,也累积了越来越多的书写技法,於是产生了书法艺术。(注1)
中国书法之成为一门艺术,最迟当在汉代。此从汉代书法史上的若干现象可证,包括--
一、书迹珍赏蔚为风气。如:《後汉书.宗室四王三侯传》所载,东汉明帝於北海敬王刘睦病笃时,犹「驿马令作草书尺牍十首」。又如东汉赵壹〈非草书〉所载,敦煌郡太守令梁宣、姜诩两人各作草书一篇,「以为秘玩」。另如:南齐王僧虔〈古来能书人名〉所载,陈遵「善篆、隶,每书,一座皆惊」;师宜官「或空至酒家,先书其壁,观者云集,酒因大售。俟其饮足,削书而退」;梁鹄「魏武重之,常以鹄书悬帐中」(注2)。
二、书法名家辈出。马宗霍《书林藻监》一书收录两汉善书者共56名,其中如:曹喜、蔡邕善篆、隶,王次仲、邯郸淳善隶书,杜度、崔瑗、张芝善草书,刘德昇善行书,则为尤着者。
三、书学理论发端。如:崔瑗〈草书势〉、赵壹〈非草书〉与蔡邕〈草书状〉,为讨论中国书法艺术最早、且可信的专文。
就书写技法而言,「书法」包含笔法、字法与篇法三部分。笔法指用笔的方法,包括:讲究指实、掌虚、腕平、笔竖的执持,以及提按转折与起伏迟速的运使。字法指结字的方法,包括:讲究下笔先後的笔顺,以及点画比例与位置的架构。篇法指构篇的方法,包括:讲究字距、行间的行气,以及方圆、长短的格式。
传统书法固然讲究书写技法,却更重视经由书写技法的讲究所营造出来的意境,以及所传达的动人情愫。南齐王僧虔〈笔意賛〉云:「书之妙道,神彩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於古人。」即是此意。而「神彩」的透显,不只在单纯注重视觉形式的美感,还须要根据文辞的语意内容来调节作品的形式风格。孙过庭〈书谱〉云:「右军之书,代多称习,良可据为宗将,取立指归;岂惟会古通今,亦乃情深调合。」即是说:王羲之的书法作品之所以广受世人的推赞与仿学,不只因为他能够掌握古人的长处、表现时代的精神;而且也是因为他能够以恰当的风格来展现深挚的情感(注3)。
随着书法艺术的产生,中国也发展出以书法艺术为研究对象的「书法学」或「书学」。其所研究的范围包括:字学、书法、书体、书家、书迹、书论。近代以来,或亦援引西方美学与艺术理论以充实中国书学之研究。
由於受到西洋艺术观点的影响,1960年代以来,书法艺术的创新成为书法界人士所关心的重要课题。王壮为的「乱影书」、史紫忱的「彩色书法」,仍然植基於传统书法;至於源自日本的前卫书法,则企图将书法「画化」或「纯艺术化」,冀使书法艺术有更多发展的空间。唯由於过度强调创新,太早与传统书法切割,以致无法自传统书法的土壤中吸取养分。故「前卫书法」虽经过三、四十年的努力,然无论在日本、台湾或韩国,似乎都还没有突出的成就。
曾自称「草创彩色书法」、「预付新意五百年」的史紫忱先生说:「中西艺术文化进步的步伐不一样。中国人的传统,讲究温故知新式的维旧;西洋人的传统,鼓励别树一帜的创新。。此一基本差别,往往使西洋人面对许多中国人的书法艺术模品,误认为是书法家平白消耗了个人的艺术生命。其实,书法模仿除了中国人富有发思古之幽情外,绝大多数以模仿为更上层楼的手段。」(注4)史氏之言可使人们对於中国传统书法艺术的价值更加明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