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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一词系由英文「Visual Communication Design」翻译而来,类似名称有图案设计、美术设计、商业设计或平面设计等,不同名称有其各自侧重的意涵。现代设计的发展演变,如同设计师汉瑞恩(F. H. K. Henrion)所言:50年的设计生涯使其亲历并目睹设计师从「商业艺术家」(commercial artist)、到「平面设计师」(graphic designer)、再到「视觉传达者」(visual communicator))))的转变过程。
国际设计界率先使用「视觉传达设计」专有名词,并将之实际应用发展出具体的成就,首推德国乌尔姆造形艺术学院(Hochschule für Gestaltung Ulm),由创立该校的副校长奥托?艾契尔(Otl Aicher)在1957年设立「视觉传达系」(Visual Communication),1958年改为「视觉设计系」(Visual Design),其目的是为因应现代大众传播领域中有关视觉造形的传递解说功能,希望培养具有整合图形设计、字体编排、摄影与展示技法,并且加上电影与电视等领域的专业人才。这种因应时代潮流的设计教育理念,在艾契尔参与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的视觉形象规画,从标志、运动项目、指示符号、色彩计画、海报等整体设计,将视觉传达设计的内容具体而微地呈现出来。
随着通讯传播与数位技术的迅速发展,视觉传达设计不再只是单纯的视觉表现或视觉装饰而已,还必须融合各种相关条件,从完整的体系架构去从事设计思考与视觉语言的建构。另方面,当视觉传达设计成为崭新的专有名称後,也象徵着跨越纯粹与应用、美术与设计、商业与文化、平面与立体的分野及界限,形成统整美术、功能、媒体、工具与空间次元的设计概念,进而呈现出具有时代意义的精神内涵。
中文关键字: 视觉符号 , 传播媒介 , 数位
英文关键字visual sign , media , digital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