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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课件基础班:第7讲第四章-第一节:及第二节
2012-09-23 17:50:14   来源:   点击:

    第四章 投资性房地产

    考情分析
    本章内容在考试中所占分值不多,一般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等客观题型进行考核;作为会计要素核算的基础性内容,本章内容也可能在计算分析题或综合题中出现。
    从历年考试情况来看,本章内容常考的知识点有: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与自用房地产的转换、后续计量等。投资性房地产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新划分出来的一类资产,核算上应注意区分两种后续计量模式: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其中后者的核算是重点。
    本章分值一般为2-4分
    第一节 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特征及范围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与特征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具有以下特征:
    (1)投资性房地产是一种经营性活动;
    (2)投资性房地产在用途、状态、目的等方面区别于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地产和用于销售的房地产。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一)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例4-1】20×9年5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经营租赁合同,约定自20×9年6月1日起,甲公司以年租金8 000 000元租赁使用乙公司拥有的一块400 000平方米的场地,租赁期为8年。20×9年7月1日,甲公司又将这块场地转租给丙公司,以赚取租金差价,租赁期为5年。以上交易假设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正确答案】
    本例中,对于甲公司而言,这项土地使用权不能予以确认,也不属于其投资性房地产。对于乙公司而言,自租赁期开始日(20×9年6月1日)起,这项土地使用权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
    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房屋等建筑物。
    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如企业将办公楼出租并向承租人提供保安、维修等辅助服务,应当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二)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1.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例如,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其持有目的主要是通过提供客房服务赚取服务收入,该旅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通常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正常经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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