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披露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可以不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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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或有事项
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1.预计负债
2.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3.企业通常不应当披露或有资产。但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等。
4.(对企业的保护)在涉及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情况下,按相关规定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企业无须披露这些信息,但应当披露该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性质,以及没有披露这些信息的事实和原因。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1.每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无法做出估计的,应当说明原因。(第18章内容结合学习)
2.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