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只涉及到形成固定资产的费用,而不涉及形成无形资产的费用、形成其他资产的费用或流动资产投资,甚至连预备费也可以不予考虑
建设期净现金流量 | 建设期某年的净现金流量=一该年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额 |
运营期净现金流量 | ①运营期某年所得税前的净现金流量=该年因使用该固定资产新增的息税前利润+该年因使用该固定资产新增的折旧+该年回收的固定资产净残值 ②运营期某年所得税后的净现金流量=运营期某年所得税前的净现金流量-(该年因使用该固定资产新增的息税前利润-利息)×所得税税率 |
要求:估算该项目下列指标:
(1)建设期净现金流量
(2)运营期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
(3)运营期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
【解析】
项日计算期=1+10=11(年)
固定资产原值为1100万元
投产后第1~10每年的折旧额= =100(万元)
建设期净现金流量:
NCF0=-1100(万元)
NCF1=0(万元)
运营期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
NCF2~10=100+100+0=200(万元)
NCF11=100+100+100=300(万元)
运营期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
NCF2-10=200-100×25%=175(万元)
NCF11=300-100×25%=275(万元)
三、静态评价指标的含义、计算方法及特征
(一)静态投资回收期
含义 | (简称回收期),是指以投资项目经营净现金流量抵偿原始总投资所需要的全部时间。它有“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记作PP)”和“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记作PP′)”两种形式。 |
计算方法 | (1)公式法: 如果一项长期投资决策方案同时满足以下特殊条件,即:投资均集中发生在建设期内,投产后前M年每年的净现金流量相等,且有以下关系式成立:M×投产后前M年每年相等的现金流量≥原始总投资,则可按以下简化公式直接求出 ①不包括建设期的静态投资回收期(PP’): 不包括建设期的回收期= ②包括建设期的静态投资回收期(PP) =建设期+不包括建设期的静态投资回收期(PP’) (2)列表法: 包括建设期的静态投资回收期是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