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剩余股利政策
含义 | 是指公司有良好的投资机会时,根据目标资本结构,测算出投资所需的权益资本额,先从盈余中留用,然后将剩余的盈余作为股利分配,即净收益首先应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如果还有剩余,则派发股利;如果没有剩余,则不派发股利。 剩余股利政策的理论依据是MM股利无关理论。 |
决策步骤 | (1)设定目标资本结构,在此结构下,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将达到最低水平。 (2)根据公司目标资本结构及最佳资本预算预计公司资金需求中需要的权益资本数额; (3)尽可能用留存收益来满足资金需求中所需增加的股东权益数额; (4)留存收益在满足公司股东权益增加需求后,如果有剩余再用来发放股利。 【例题40:教材例6-22】某公司2008年税后净利润1000万元,2009年的投资计划需要资金1200万元,公司的目标资本结构为权益资本占60%,债务资本占40%。 (1)按照目标资本结构,公司投资方案所需的权益资本数额为: 1200×60%=720万元 (2)2008年可以发放的股利为:1000-720=280万元 (3)假设公司当年流通在外的普通股为1000万股,那么,每股股利为: 280/1000=0.28元/股 |
优缺点 | 优点:留存收益优先保证再投资的需要,从而有助于降低再投资的资金成本,保持最佳的资本结构,实现企业价值的长期最大化。 缺点:不利于投资者安排收入与支出;不利于公司树立良好的形象。 |
适用 | 一般适用于公司初创阶段。 |
含义 | 是指公司将每年派发的股利额固定在某一特定水平或是在此基础上维持某一固定比率逐年稳定增长。 只有在确信公司未来的盈利增长不会发生逆转时,才会宣布实施固定或稳定增长的股利政策。 |
优缺点 | 优点:(1)有利于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稳定股票的价格; (2)有助于投资者安排股利收入和支出; (3)稳定的股利政策可能会不符合剩余股利理论,但考虑到股票市场会受多种因素影响为了将股利维持在稳定的水平上,即使推迟某些投资方案或暂时偏离目标资本结构,也可能比降低股利或股利增长率更为有利。 缺点:(1)股利的支付与企业的盈利相脱节,可能会导致企业资金紧缺,财务状况恶化; (2)在企业无利可分的情况下,若依然实施固定或稳定增长的股利政策,也是违反《公司法》的行为。 |
适用 | 通常适用于经营比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