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沆,今江西省永新县埠前镇三门前人。北宋至道元年(995年)九月十八日生。天圣八年(1030年)刘沆进士及第,名列第二。宋仁宗时任参知政事(副宰相)、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共7年,“自进士设科,擢高第至宰相者,吉郡以沆为首”,在位以“长于吏事”著称。
刘沆为相,敢于启用贤人,救正时弊,他的这种刚正性格,得罪了那些侥幸谋官者与既得利益者,于是群起而攻。中丞张升上书刊号17条弹劾刘沆。仁宗皇帝本性温厚,时人说他“无隔夜之怨”,眼看刘沆被控,便一改初衷,取消革新。刘沆孤掌难鸣,受到内外夹击,便称病求罢,坚卧月余,嘉祐元年(1056年)十二月后,以观文殿大学士、工部尚书知应天府,再后迁刑部尚书,徙陈州(今河南省淮阳)。
刘沆的轶事典故有哪些
文言文:刘沆为宰相时,族人有捕负官租数十万者,宰相不知也。前后官史不敢问。程饷为庐陵县尉,主赋事,乃追逮族人,责令尽偿而后已。或以告宰相,宰相曰:“赋入不时,吾家之罪,县官安可屈法也?”乃致书而谢之。后饷罢官至京师,刘沆延见,礼貌有加。饷出,谓人曰:“刘公伟量,非他人能及,真宰相也。”
译文:(宋仁宗时)刘沆任丞相执政的时候,他故乡家族中有人逃避拖欠了国家的赋税达几十万钱;但刘沆并不知道这件事。当地的官员一连好几任都因为是刘丞相家族而不敢过问。程珦来担任庐陵县县尉时,负责征收赋税,把逃避拖欠赋税的刘沆 族人逮捕关入监牢内,责令他们把所欠赋税全部缴清才能释放。有人把这件事报告了刘沆。刘沆说:“赋税不及时上缴,原是我家犯了法,怎么可以叫地方官徇情而不照国家法令办事呢?”就写信给程珦道歉。后来程珦辞官回到京城,刘沆接见,很有礼貌。程珦出来后,对别人说:“刘沆的大量,不是他人能比得上的,是真宰相。”
藏书故实
欧阳修被谗出守同州,他向皇帝建议把欧阳修留在史馆修书,极力推荐让其编纂《唐书》,并担任翰林学士。欧阳修不负众望,与宋祁等人同心协力,将《新唐书》编纂问世。嘉佑元年(1056)十月罢为观文殿大学士、工部尚书、知应天府,后又迁刑部尚书,徙陈州。个人藏书丰富,据《宋史·艺文志》著录有《刘沆书目》2卷,当为其家藏书目,今已佚,其藏书数量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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