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鼓励老百姓“卖儿卖女” 连国舅爷都被人拐卖!
西汉时期,汉高祖刘邦曾一度提倡和鼓励民间“卖儿卖女”,并视之为救荒的手段。《汉书·食货志》记载,汉初,有一年闹大饥荒,一石米能卖五千钱,非常贵,灾民中饿死了一半,以致出现“人相食”的人间惨剧。为此,刘邦下令民间卖孩子,以换取活命的粮食,此即所谓“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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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汉时,由于闹饥荒,粮食非常贵,饿殍遍野。于是汉高祖刘邦竟然一度鼓励和提倡民间的"卖儿卖女",并视之为救荒的手段,即所谓“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
在汉朝后来引发的贩卖儿童行为中,男孩子基本都是拐卖了去做奴隶,甚至皇亲国戚在小时候都会有这样的经历。据《外戚世家》记载,汉景帝之母窦太后的弟弟、堂堂国舅爷窦广国曾被人拐卖,他和窦太后相认,发生了一段曲折感人的人伦故事。这位国舅爷字少君,“少君年四五岁时,家贫,为人所略卖,其家不知其处。”从中可以看出,他并不是因为生活在穷人家生活艰难自愿卖儿卖女,而是典型的被人贩子拐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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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拐卖女孩子,基本就是去做妓女了,买过来之后先养着长大之后进入青楼为养家谋利。到了东汉,统治阶级终于意识到了人口贩卖的问题,出台了一些法律禁止,将拐卖行为与群盗、盗杀伤人、盗发坟冢等重大罪行并提,并处以磔刑,也就是砍头后分裂尸体。
之所以人们会对古代买卖人口有合法化的印象,是因为中国古代一些时期,人口买卖确实非常普遍。早在战国时期,一些战俘就会被贩卖,但是并不能说拐卖合法。在当时,有分为合法的人口买卖与非法的人口买卖,其形式分为“和卖”“略卖”“掠卖”。“和卖”在封建社会里,被合法而公开的进行。“略卖”“掠卖”才被视为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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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略买”则是指通过威胁利诱等各种欺骗的手段,将一般平民或其子女买来再卖出去;而“掠卖”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绑架,掠到人口,转手再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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