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产重视“礼”的实质
我们都知道,“德”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德”的具体形式,就是“礼”。
在笔者眼中,早于子产的管仲要求齐桓公“尊王”,其实就是要他恪守对天子的“礼”。从管仲到子产,春秋的局面已经从齐国“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变成各诸侯国夺话语权的局面,此时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也更加复杂。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国的利益便是来自于对小国的蚕食与剥削。由此可见,“德”与“礼”,已经不再是大国对待小国的态度了,然而,对于小国而言,“德”与“礼”,却是其得以生存的理论根据与“护身符”。
《东周列国·春秋篇》管仲剧照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子产以“德”与“礼”来牵制和敷衍大国;另一方面,子产要求大国应对郑国有“礼”。这两点,由子产婉言相劝范宣子停止“重币”一事,和他到晋国“尽坏其馆之垣”一事,就可以得到证明。
而子产在郑国国内对“礼”的具体运用,就是他对国内诸大夫进行了一系列的约束。管仲曾经以“礼”尊周天子,而子产却是以“礼”尊郑君。至于他后来弃“礼”而“铸刑书”,实质上也是对大夫权力进一步削弱。
子产“铸刑书”
子产一生最特殊的作为,就是“铸刑书”一事。他虽然推行了这个措施,但其理论的建立,并不是由他完成的,而是后来战国的韩非子。
由于“铸刑书”是件划时代的大事,也是对传统“礼”的一种挑战和否定,因此引起了贵族保守势力的激烈反对。
其中,最激烈的反对呼声,来自于“古之遗直”叔向。众所周知,叔向崇尚“礼治”,他面对“铸刑书”一事,自然会从“礼”的立场发言。大胆分析叔向的心理,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叔向眼中,“法”是掌握在贵族手中的刑律,这也是国家的“秘密档案”,而子产却想要把它公之于众!如果人民知道了法律的具体内容,那么将会依法与上位者争论不休,如此一来,尊卑贵贱的等级秩序就荡然无存了,“礼”也会跟着消亡,这还了得!
从叔向警告子产的话——“国将亡,必多制”、“郑其败乎”,就可以看出这一点。然而,子产却坦言“吾以救世也”。
何其无奈!
笔者认为,子产“铸刑书”之举,固然对旧贵族不利,但这却是必须要做的。如若不然,将再也无法维持郑国的秩序了。
子产的举动,就是一颗“强效救心丸”。他强迫着“千疮百孔”的郑国服下了这颗“猛药”。
遗憾的是,子产“铸刑书”所规定的刑罚,其具体内容现今已不得而知。但从子产的治国理念中,可以知晓其已有法家的倾向了,这也正是新时代法家思想即将产生的征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