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上的背景介绍我们就可以知道,杜周的这番说辞只是狡辩而已。秦汉时皇帝确实拥有立法权,但是并非皇帝的一切指示都是法律。皇帝指示的“诏”必须要经过定为“令”的程序才有法律效力。而且习惯上前朝皇帝的“令”在本朝要继续有效的,就必须改编为“律”,才可以援引为处理其他案件的规范。
杜周这样赤裸裸地为君主的绝对专制辩护,当然讨得皇帝喜欢,所以他足足当了11年廷尉。打破了西汉皇朝自成立以来廷尉任职时间记录:在他任廷尉(公元前109年)以前,西汉皇朝曾经一共任命过30任廷尉,平均任期为3年零2个月,即使是张释之这样的好法官,最长的廷尉任期也没有超过7年。而汉武帝喜爱的张汤也只当了5年的廷尉。
后来杜周又担任长安的治安长官“执金吾”(就是原来的中尉),有一次巡逻时,发现卫皇后家族的子弟,和主持财政的大司农桑弘羊家族的子弟有违法行为,杜周立即将这两人都逮捕法办。这件事又使汉武帝很满意,认为杜周确实“无私”。尽管在这之前,杜周自己也曾犯事免职,汉武帝仍然在第二年把杜周提拔为御史大夫,位列三公。
杜周权势达到了顶峰。当年他刚到长安,家里只有一匹瘸腿马,等到他当上御史大夫的时候,两个儿子一个是河南太守、一个是河内太守,号称“夹河而治”,而他的财产“家赀累巨万”。
不过也就是在他达到顶峰的时候,有个叫田仁的官员向汉武帝上书说:“天下郡太守多为奸利,尤其是河南、河东、河内这三河太守,因为他们都仗着朝廷里有他们的后台而肆无忌惮。我请求派我去巡视三河,先正三河以警天下奸吏。”杜周听说了很害怕,暗中派人去向田仁打招呼。可是田仁不为所动,接连上书。汉武帝果然派田仁前往巡视,发现了大量确切犯罪情节,这三个太守都被下狱查处,最后都被处死。
杜周在御史大夫任上死去。他一共当了4年的御史大夫,也干了一件好事:他将汉朝的法律以及历任廷尉等司法机关对于法律条文的解释整理出一个文本,作为法律教学的课本。他的小儿子杜延年,也精通法律,后来在汉宣帝时期也当过3年的御史大夫,也整理过这样的法律文本。这两个法律文本在民间流传,成为人们学习法律的教科书,称为“大杜律”和“小杜律”。的读者,下面中国知识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