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及家庭全体共同申请人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须承诺如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时,不得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将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予以腾退后再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三)申请家庭应推举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并如实填报家庭信息。申请家庭未如实填报家庭信息或错报家庭信息的,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家庭信息不一致而未审核通过的,不予接受复核,不得参与摇号选房。
(四)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卖方)为项目开发公司,乙方为购房人,丙方为北京市大兴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五)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房屋再上市等后续管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七)项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已在网上公示。
服务热线:
1.兴宏雅苑010-69238889(早9:00—晚17:00)
2.国瑞?瑞福园010-69288777(早9:00—晚17:00)
监督电话:
010-69262646(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现场参观样板间的家庭须提前与开发企业电话预约。如家庭未预约到场将不予接待。售楼处入口处已设置测温消毒区,严格筛查并做好登记。到场人员须佩戴口罩,并进行“北京健康宝”绿码核验,实名登记后进入售楼处,请给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