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9月28日报道,贵州省高院就备受社会关注的李玉前故意杀人案进行再审宣判,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六盘水市中院重新审判。
据悉,十九年前,时任贵州六盘水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铸铁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的李玉前被控杀害妻子、儿子后,找来情人孟某红肢解尸体,并将尸体转移至钢铁厂高炉焚化。一审李玉前被判处死刑、孟某红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李玉前上诉后,二审改判死缓。
入狱后,李玉前继续申诉。作为受害人家属,李玉前的岳父母也奔走多年为李玉前申诉喊冤。在岳母张林合看来,即便李玉前不是真凶,但女儿的灾祸也因他的婚外情而起,然而,“恨归恨,事实归事实,我黑白分明。”
服刑期间,李玉前不断申诉,坚持自己无罪。2015年,律师王万琼介入李玉前案,随后律师徐昕加入。王万琼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原审判决中认定李玉前故意杀人的事实中,除了被告人矛盾重重的供述,没有任何有效客观证据证实。两位辩护律师认为,李玉前杀妻案存在多处疑点,“是一个非常明显的无罪案件。”
但对于再审的结果,李玉前对律师说,假如维持原判,希望他们能继续支持他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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