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事变丧事!新郎婚礼当天坠亡妻子继承183万

2020-11-04 14:08:23 作者: 喜事变丧事!

  近日,辽宁锦州。王某婚礼当天坠亡,刚领证半个月新娘张某诉求继承183万元被公婆起诉。王父称,存款系二老以儿子名义存入,自己有存单原件和密码。法院一二审均认定王父供证不足,不能证明存款系其名下所有,张某胜诉。

  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十条第一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六条第一款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