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商品房 商品房预售制度已弊大于利

2021-03-08 16:58:22 作者: 以套内建筑面

  一直以来,商品房的预售和以建筑面积计价出售的备受重视,“商品房预售和以建筑面积计价出售准则,总体上违背了商场买卖规则,对购房人显失公正”。提交提案,主张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出售商品房!详细原因是什么?下面一同来了解下!

  一、主张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出售商品房详细怎么回事?

  商品房预售准则,俗称“期房”。这一准则最早呈现于香港,开始的主旨是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以加速城市化进程。1994年,内地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总结各地经历基础上,建立了预售答应准则。

  “商品房预售和以建筑面积计价出售的准则有其历史背景,但不可否认,其总体上违背商场买卖规则,对购房人显失公正。”为此,周世虹提交提案,主张实施商品房现房出售准则,一起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出售商品房。

  二、详细原因是什么?

  周世虹以为,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大多现已完成了资本积累,具有了较强的资金实力和商场竞争能力,金融体系和资本商场开展也为开发商供给了多元化融资方法,商品房预售准则存在的历史条件已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