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保障农村出嫁女性土地权益】10日重磅消息,聚焦两会热点:农村女性出嫁后难享平等土地权益,政协委员建议完善法规!那么问题来了,究竟如何完善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建议保障农村出嫁女性土地权益
10日报道,#2021全国两会进行时#全国政协委员陈中红指出,受重男轻女、从夫居等传统观念习俗影响,女性往往因其出嫁或者离婚而无法享有平等的土地权益保障,她建议国家完善相关法规破解痼疾。
她指出问题有四方面,一是出嫁女性的村民待遇两头空;二是离婚女性的村民待遇两头空;三是丧偶女性的村民待遇难保障;四是村民决议含有性别歧视。
“农嫁农妇女在婆家属于新进人,在娘家因其出嫁不再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成了‘两头空’,不分给土地及其权益;农嫁‘非’,户口无法迁出,在娘家不再享有村民待遇;出嫁女婚后仍然生活在娘家村,一家都无法享受到村民待遇。”离婚女性的村民待遇也存在“两头空”的问题,丧偶女性的村民待遇也难保障。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陈中红建议保障农村出嫁女性土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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