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案假收10万被定为犯罪】28日,#为破案假收10万被定为犯罪#一新闻备受热议。消息称,位于湖北。一民警为破案“假意”收受同事10万, 10天后退还被认定为犯罪。
详情经过如下:厉运东所说的案子是孝感市大悟县“广平沐足”涉黄案。2013年9月至2015年10月期间,该店依仗“保护伞”的庇护,组织妇女卖淫,非法收入1200多万元,共20人获刑。
厉运东是该案主办民警,他在案发后的第20天,收下了同事送来的10万元现金。厉运东介绍,当晚,8名卖淫女、8名嫖客、“领班”隆某被行政拘留;随后,隆某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刑拘;2018年该案最后一名嫌疑人到案,至此该案成功告破。
经查发现,该团伙组织架构为:股东、执行经理、“领班”,“领班”与股东签订承包协议。2013年9月至2015年10月,“广平沐足”非法收入为1200余万元。
厉运东称为破案假意受贿,未向组织报备只因怕牵连行贿同事。左某以送包为由给予厉运东10万元,厉运东在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的情况下仍收受,其在一段时间内非因客观条件限制,既未向领导报告,亦未作其他处理,该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法院认为,鉴于厉运东退还该10万元不是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出,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其行为具有一定的主动性,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截至现在,厉运东仍担任孝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但他停下了工作,四处“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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